各市、县(市、区)社科联:
现将《江苏省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今年的社科普及工作方案,注重规模与质量,强化特色与品牌,发动和组织好各项社科普及活动。有关附件可从“江苏社科网”(www.js-skl.gov.cn)查询并下载。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
2.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报表(表1-表4) 点击进入附件2下载页面<<<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2月21日
抄送: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附件1
江苏省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及我省《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会科学在全社会的传播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关注和参与社科普及,促进公众人文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拓展社科服务,助力深化改革
时间:2014年9月20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三、组织形式
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继续采用全省同一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社科联成立“江苏省第十一届社科普及宣传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形式集中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力争在一个地区形成社科普及宣传合力,确保全省形成一定的活动规模与宣传声势。
四、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十周年,全省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要抓住机遇,以“拓展社科服务,助力深化改革”为主题,认真做好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深入实施全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程,全面提升社科普及工作水平,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工作形成新亮点取得新进展。
1.大力提升社科普及活动整体水平
各级社科联应在往年组织广场大型活动的基础上,加强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的统筹策划与组织,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将宣传咨询与惠民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突出主题宣传,积极创新社科普及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军营的“六进”活动内容与形式,使全省上下形成较为集中的社科普及宣传声势,广泛吸引公众参与。有条件的社科联应着力推动本地区社科普及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根据不同服务对象设计活动项目,不断拓展社科普及的广度与深度,积极鼓励和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强化城镇社科普及的同时,加大农村基层社科普及力度,探索可持续的社科普及流动工作机制,使社科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地惠及社会各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社科普及活动,让全社会更直接地共享人文社会科学的“精神盛宴”。省社科联将继续以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改进完善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方式,有效发挥其引导和促进作用,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支持合作举办综合性、高质量的大型社科普及活动,着力扶持体现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新载体的创新项目。
2.积极完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管理
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是依托社会力量建设并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社科普及阵地,是开展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为社会大众提供社科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省社科联将按照《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时期,积极推动基层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继续培育创建类型多样、布局合理、适应不同人群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同时加强对已建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强化其社科普及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一是通过修订《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与各级社科联一起健全完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管理体系,建立协议共管及退出机制,明确省市县各级社科联与示范基地的责任义务,强化基层社科联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二是督促各地认真贯彻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重视社科普及基地建设,2014年将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对50家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评估,集中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深化项目化管理,积极探索社会资源参与社科普及的新路子;三是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逐步建立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增强其社科普及活动的策划力、组织力和吸引力,更好地调动和发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积极性。
3.着力拓展社科普及成果传播渠道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大力促进社科普及优秀成果的广泛传播与转化应用,可依托社科普及宣传周,将各类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展示、文博展览、人文知识讲座、社科书市、图书漂流、书画摄影展等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扩大社科普及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社科联应积极发挥“联”的优势,为各类社科资源的有效整合牵线搭桥,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作为公众获取信息主渠道的功能,推动社科普及与各类媒体的广泛合作,争取更大的社会反响。各单位应通过自有主办的报刊、网站或与其他媒体合作,创设不同类型的社科普及研究专栏或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单位应进一步力争做到社科普及宣传专栏一月一期以上,社科普及类节目定期播出,同时有系统地编印各具特色的社科普及读物,集中宣传发行,着力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品牌节目和品牌读物。省社科联将继续出版发行《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文丛》系列读物,不断改进和完善社科普及读物的编辑出版发行,积极策划组织全省社科普及读物评优汇展活动。
4.集中彰显社科普及讲坛品牌效应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年社科普及讲坛的总体策划,精选讲座题目,优选讲座老师,根据公众兴趣热点设立相应讲座板块广泛宣传推介。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省辖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5场次以上,其中设有县级社科联的市协调组织30场次以上;有关县、区社科联和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分别举办6场次以上。全省力争继续组织1000场次以上,并确保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有集中讲座场次。各地应特别注重依托相关媒体,开发拓展各类讲座的电视版、广播版、网络版、报刊版、图书版和音像版等社科普及传播体系,着力加强社科普及讲坛品牌建设,彰显其品牌效应。省社科联将继续征集精选优秀演讲稿编辑出版《江苏人文社会科学讲座(2014年选编本)》,不断扩大各地讲坛的社会影响,强化我省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建设。
五、宣传报道
省社科联将继续通过《新华日报》、《江苏社科网》等主要媒体发布社科普及宣传周专题新闻,组织专版宣传,同时继续编印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指南提供给各地向社会宣传发行,着力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的集中推广力度。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前制定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及时发布当地社科普及活动相关消息,并针对各种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讲座等组织重点宣传,努力通过有效传播营造最佳的宣传声势,使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在社科普及周期间更为集中,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六、实施办法
1.各有关单位申请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须按要求填写《2014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表1),并由省辖市社科联统一汇总推荐,于4月3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LJ83321824@163.com)。对重复申请和上年度已获资助的项目以及未按时推荐报送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同时,本专项经费资助不接受个人申请。
2.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应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提前策划全年社科普及活动,在做好上年度社科普及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地本年度社科普及工作计划。省辖市社科联负责协调与汇总本地区活动计划与方案,并填写“2014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2)、“2014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3)以及“2013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4),于2014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LJ83321824@163.com)。
3.省辖市社科联应在继续组织年度社科普及讲座的基础上,精选整理并推荐本地区专家学者的优秀演讲稿。2014年各市推荐稿件不超过8篇(每篇5000左右),内容围绕“拓展社科服务、助力深化改革”主题,以宣传全面深化改革、传播江苏历史文化、促进公众素质提升为主,每篇稿件后请注明具体演讲时间、地点、讲坛名称及主讲者简介、照片等资料。请各市不要推荐7000字以上稿件和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以及论文、调研咨询报告等非讲稿作品。各市所推荐稿件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NTL1702@163.com)。
联系人:刘洁
电话/传真:025-83353872
电子邮箱:LJ83321824@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江苏省社科联313室
邮编:2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