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策咨询报告系列之三
研究基地:江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
承担单位:南京大学
首席专家:贺云翱、龚良、刘庆柱
课题负责人:贺云翱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
课题组成员:干有成、吴问先、李志平、同银星、万圆圆
[内容提要] 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存在文化资源保护不够全面、创新思路缺乏、保护传承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矛盾突出、传承利用不足等问题。为实现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在保护传承中获得发展,在发展中得到保护传承”的目标,提出对策建议:第一,建立统一协调机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及规划完善;第二,分类设计,建立健全保护传承监测管理体系;第三,深化学术研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传承;第四,挖掘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品牌;第五,组织实施保护传承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第六,完善扶持政策,落实保障措施。
一、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文化资源保护不够全面、创新思路缺乏。对文化资源认知不足,文化资源保护方式单一,保护理念较为落后。多头管理严重阻碍了对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全社会参与的合理保护,保护工作不全面。如,目前与江苏大运河有关的法律、制度及规划主要集中在物质文化遗产、水利、旅游等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艺术资源涉及较少。在保护展示方面缺乏创新发展思路,特别是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展示层面较浅,有待深度挖掘。
2.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矛盾突出。当前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面临着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严重挑战,沿线城乡、水利及航道交通等现代化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之间矛盾突出。如有的地方保护意识淡薄,导致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资源生存环境差,传承发展遭遇困境;有的沿河城镇随意拆建,部分建设活动严重威胁运河遗产本体及其历史环境景观。
3.文化资源传承利用不足。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中大多数已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非遗名录,部分甚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但有一些在传承利用方面没有得到相当的政策扶持和社会关注。运河沿线各地文化资源之间彼此独立发展状况较为严重,在传承利用方面整体上呈现不足,文化资源未能形成系统的、串联式的运河文化带效应。
二、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对策建议
牢固树立“保护传承为主、合理开发利用”原则,促进本体资源、历史文化遗存资源等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艺术资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结合,推动整体开发利用,以动态方式维系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的历史原真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
1.统一协调,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及规划完善。一是继续发挥全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及运河申遗过程中建立的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推动沿线城市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文化资源保护传承联动机制,协调规划、建设、文化、环保、水利、城管、交通、旅游等部门联合做好保护管理。二是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及规划完善,尤其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相关内容体系中。按照《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编制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方案,形成规划、文化部门对所涉工程联合审批制度。加强与相关保护规划的衔接,从规划选址、用地管理、规划条件、方案审查、工程许可等环节,落实文化资源保护要求。
2.分类设计,建立健全运河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监测管理体系。一是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监测管理体系框架研究,完善平台体系和巡视制度,建立统一的监测网络平台,注重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形式的文化艺术资源纳入到体系建设中。二是针对不同文化资源类型、保存状况及管理格局,实现监测方式和管理手段多样化。对于运河河道、湖泊水体等运河本体资源,由当地文物部门协同资源部门,采用科学技术手段为主、人工巡查为辅的监测方式;对于历史文化遗存资源,由文物部门根据遗存现状、周边地理环境以及利用情况,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人工巡查相结合的形式监测管理;对于文化艺术资源,由文化部门组织力量动态监测,主要以人工走访记录方式调研非遗活动内容、存续现状及其传承人等活态内容,以评估后的监测结果为基础,整理相关信息建立数字化资料库。
3.深化学术研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一是设立课题项目、研究机构、专家组多维度深化学术研究。以课题或项目的形式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展开全面普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整理汇编成基础研究资料。合作成立研究机构,定期开展交流对话。沿线各地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咨询组,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二是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网站,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成立群众性组织,拓展公众考古、志愿者行动、义务保护员等公众参与途径。注重趣味性互动性,广泛开展运河文化知识教育普及活动。定期组织举办弘扬运河文化论坛、节庆、庙会活动。支持形成一批论文、丛书研究成果、文学影视作品,推动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的形象和价值传播。发挥社会力量和志愿者作用,建立民间性的运河遗产保护基金和志愿者队伍。
4.挖掘文化资源,打造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品牌。一是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区域功能定位,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形成联动的运河特色文化产业空间功能框架。如淮安的国家水利主题公园;镇江的山水文化和瓜洲古镇古渡文化;苏州的“小桥、流水、人家”的文化休闲产业等。二是加快培育现代文化科技创新体系。以动漫文化产业为例,通过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域文化品牌,建设动漫创意文化产业集群,进而形成高端动漫创意文化产业基地。三是实施“一体两翼”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即以运河本体资源为地理标识,历史文化遗存资源和文化艺术资源为创意融合内容,优化运河文化生产力布局,促进整体开发利用,彰显特色优势。四是打造江苏大运河文化旅游品牌。深度梳理挖掘区域内运河文化与地域文化价值内涵,以运河本体资源为线,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存资源和文化艺术资源,打造综合性文化旅游线路。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在政策制定、数据统计分析、资源共享、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协作,充分利用文化场馆开展人文旅游,打造文化品牌;通过举办论坛、投资洽谈会、项目交易会,推进运河沿线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沟通合作。
5.组织实施保护传承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结合各类资源现状和管理格局,组织实施不同类型保护传承工程。对运河附属文化资源,由当地文物部门协同水利、航运等部门组织实施维护保护工程;对运河附属文化遗存资源、运河相关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在用运河本体资源,由文物部门安排保护维护工程;对运河相关文化空间,由当地文物部门协同相关住建部门组织保护维护;对文化艺术资源,由文化部门联合宣传部门、社科组织、艺术团体、教育机构等,组织保护传承。二是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展示。利用运河沿线公共空间,加强运河堂馆、运河广场、运河园区、运河长廊、运河标志性工程等文化资源配套设施建设。
6.完善扶持政策,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设立各级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基金,重点用于运河文化资源普查、抢救、研究、整理,以及文物古迹修复维护,运河文化配套设施建设,文艺创作、文化活动,以及特色城镇打造等。二是抓住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扶持。三是做好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项目对外推介,吸引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大运河环境友好型、文化生态型的打造和重大文化产业、旅游项目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