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阅
《决策参阅》2014第19期: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14-09-15 | 信息来源:

 

全面深化改革系列决策咨询报告之八

 

[内容提要]江苏省以简政放权为主的行政体制改革已在行政审批、省直管县、强镇扩权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成绩,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如审批事项繁多,交叉冲突普遍;防控思维严重,监管能力偏弱;改革整体不足,执行效果欠佳;信息平台薄弱,责任追究缺位等。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清理非法许可,规范行政审批;二、强化动态监管,提升治理能力;三、确立整体思维,重视改革实效;四、推动信息共享,落实责任机制。 

编者按:为配合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召开,根据全会主题和罗志军书记在“江苏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精神,省社科联组织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研究,形成系列决策咨询报告,近期将陆续上报。

 

    当前,江苏省以简政放权为主的行政体制改革已在行政审批、省直管县、强镇扩权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成绩,但仍面临不少挑战,亟需深化改革。

    一、我省简政放权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1.审批事项繁多,交叉冲突普遍。过多的行政审批会束缚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阻碍经济社会发展。虽经数轮清理,当前我省行政审批事项仍存在名目多、部门多、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涉及230多个行业企业的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就有近140项,这还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设定的门槛等,而县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则有数百甚至上千项之多;娱乐、餐饮、住宿、成品油经营等行业企业设立时必须取得的“四证一照”,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尚未能全面并联审批;审批所需资格与评价,涉及中介环节多,增加了企业设立成本;审批的非一次性告知及材料在部门和上下级间的流转,人为延长了审批时间。此外,省、市、县、乡四级都还普遍存在大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信息不公开,为部门护权逐利提供了制度土壤和操作空间。

    2.防控思维严重,监管能力偏弱。行政审批是以资格许可的方式防范市场和社会风险,虽然可以将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但现实中,看似严格的资格审查却常常在灰色的利益链条面前形同虚设,相对严格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仍产生大量的皮包公司,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市场公平。“重审批、轻监管”的防控思维,将安全风险管理系于行政审批,结果却造成风险的后续监管能力不足,偏离设定行政审批的社会管理目标。目前,审查行政许可和后续监督脱节严重,负责审批的行政权力部门常常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后续监管责任。即使在同一系统内部,许可和监督的矛盾也常常纠结在一起,甚至争权诿过。“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常落于空谈。此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功能尚待开发,权力转移后的监管工作几乎空白。

    3.改革整体不足,执行效果欠佳。目前,涉及简政放权的多项改革在持续试点推进,部分已取得一定的预期成效,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改革的整体性不足对改革成效的制约较为典型。在推行已逾三年的国家和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中,试点发达镇承接了数百项县级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沉,乡镇政府在思想观念、机构编制、业务能力、流程再造、建章立制、财政经费、硬件设施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部分难以短期消化调整。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未能充分预估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部门间政策协调性差,如与银行、税务、法院等部门无法短期做好对接工作,制约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并易使企业和公众对改革产生误会和不信任感,形成为改革而改革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从事先监管向事后监管的过渡阶段,容易出现政策空档期,市场秩序可能因改革而“出乱子”。

    4.信息平台薄弱,责任追究缺位。基于部门化的传统行政审批偏重于前置资格审查,部门间信息壁垒严重,数据采集系统呈多元化、部门化趋向。部门间信息共享标准不一,数据系统间接入率、共享率低,这不仅加大信息采集工作量,浪费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行政资源,而且推高了企业和社会运行成本。市场和社会动态监管数据的匮乏,不仅使政府职能部门难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增加政府决策的难度,而且极大地限制了责任追究的可行性。

    二、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几点建议

    1.清理非法许可,规范行政审批。当前,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工作,需要着重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分类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面向社会和公民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应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调整为行政许可,内部管理事项划归政府职责。二是及早制定地方性法规。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由省人大或省政府制定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把行政许可审批设定、实施、服务和监督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建立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探索对抗式论辩模式,由行政审批部门对拟保留审批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等进行公开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辩护,并以清单的形式统一公布。同时,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释放社会和市场活力。四是加快行政审批集中化。积极打造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五级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推广并联审批事项范围,突破部门、地域和层级限制,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管理督查,实现精简与监管同步推进,避免管理漏洞。五是建立定期评估制度。由编制办和法制办牵头,吸收专家、企业和公民,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定期公开评估,为行政审批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2.强化动态监管,提升治理能力。首先,必须正确对待简政放权改革,明确上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转移并非对行政权力和管理责任的削弱,而是行政方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必要变革;明确下级政府和部门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并不仅是权力的简单授予,而是权责并重,加强和改善社会服务的必要手段。其次,积极推动传统审批行政向现代服务行政的转变,推动前置审批向动态监管转变,培训拓展行政人员的监管能力。第三,积极培育、指导和监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接的管理事项,避免官僚化和社会腐败。

    3.确立整体思维,重视改革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已步入攻坚阶段,为避免单兵突进削弱改革成效,应确立改革的整体思维:首先,由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制定改革总体战略与实施步骤。既要把握国家总体改革思路,也要结合地方政情特点,鼓励和支持地方创新探索。其次,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内,建立改革所涉部门知会与联席磋商机制,综合考虑改革对象的能力和主客观条件,充分评估阶段改革的可行性,全面预估改革的关联对象及可能后果,制定相对完善的应对措施。最后,先试先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适时推广。当前尤须继续深化省直管县体制配套改革,稳步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已经探索出的机构重组、人员整合、流程再造、创新服务等经验可灵活推广,并适时推动强镇扩权向扩权强镇转变。

    4.推动信息共享,落实责任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平台,是部门与区域分割的碎片化向整体政府转变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的主要纽带。当前,推动信息共享的最佳路径是:在层级政府间,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协调省厅部门和地市政府,实现省、市、县(包括试点经济发达镇)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在地方政府层面,依托地方电子政务网,确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责任主体,以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数据为基础,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导入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实时传递、有效互动。以此为基础,结合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社会征信制度,在注重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建立公众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健全信息查询与反馈机制,以信息共享与公开倒逼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基地名称:苏南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基地

承担单位:苏州大学

首席专家:金太军

本报告执笔人:金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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