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阅
《决策参阅》2014第15期:江苏农村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4-09-15 | 信息来源:

 

全面深化改革系列决策咨询报告之四

 

[内容提要]我省农村金融稳步发展,市场竞争度提高,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发展加快,银行类金融机构经营良好。但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差异显著,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质量下降明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逐渐暴露。为此,提出以下建议:建立多层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进“南北金融合作”平台,缩小区域间金融服务差距;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农村金融法规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编者按:为配合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召开,根据全会主题和罗志军书记在“江苏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精神,省社科联组织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研究,形成系列决策咨询报告,近期将陆续上报。

 

    我省已建立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江苏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农村金融稳步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2012年,江苏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5716.03亿元,比上年略有增加,贷款余额为20012.86亿元,比上年略有下降。随着市场环境和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户和企业信用意识逐渐增强,制度创新和供给不断增加,农村金融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截至2012年末,江苏全省62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中,已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达到5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仅剩4家,这标志着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公司治理迈上新台阶。

    2.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度提高,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农村市场银行业准入门槛降低,江苏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提高,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高。2012年,江苏省农村存款市场竞争度基本稳定;贷款市场竞争度高于存款市场,且比上年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比较江苏三大区域间的市场结构,苏北地区长期以来存贷款市场高度集中的态势被打破,存贷款市场的竞争度显著提高。

    3.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发展加快。2012年,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发展加快。与2011年相比,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数增长幅度超过35%,存款市场占有率从2011年的4.3%扩大至9.05%,贷款市场份额由上年的5.15%增加到11.47%。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12年苏北地区股份制银行网点实现零的突破,营业网点增长到32个。

    4.不同区域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差异显著。江苏不同农村金融机构在三大区域的发展差异明显。2012年,苏南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份额基本持平,分别为19.50%和19.09%,但农村商业银行增长较快,市场份额由2011年的16.71%增长至2012年的19.09%,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份额只增加了1.48%;苏中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中,贷款份额最大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占比为24.79%;苏北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以34.86%的贷款份额依然占绝对优势,其次是中国农业银行,占14.28%,相比于苏南与苏中地区,邮储银行在苏北地区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

    5.银行类金融机构经营良好,但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江苏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普遍较高,收入来源较为集中,主要来自净利息收入,营业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11%,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在江苏不同区域间呈现明显的差异性,苏南区域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最强,苏中居中,苏北最低。江苏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质量总体较好,三大区域不良贷款总额为221.0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比上年提高了0.13%,贷款质量有所下降。在江苏三大区域中,苏南地区贷款总额远超过苏中与苏北之和,但其不良贷款率最低,仅为0.85%;苏北地区贷款总额最低,但其不良贷款率最高,达到1.97%。

    二、江苏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苏南、苏中和苏北金融发展依然呈现不平衡性。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存贷款水平、银行网点数,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都表现为苏南优于苏中、苏中优于苏北,总体金融资源南北呈现梯状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相一致。苏南农村在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结构和储蓄投资转化效率方面均表现最好;相反,苏中和苏北农村金融发展基础滞后,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2012年,江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贷款质量相对较差,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27%,比上年上升了0.43%。其中,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达9.12%,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较低,为2.08%,但都分别比上年提高了4.97%和0.65%。而同期江苏农村全部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为1.1%,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7%,远远低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于历史原因和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下降明显,贷款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

    3.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逐渐暴露。2012年,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总量为445.72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为20.81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4.67%,比上年上涨了4.19%,贷款资产质量明显下降。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较为灵活,客户普遍规模较小,财务信息不健全,使其自身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内部控制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程序流于形式,外部监管机构职责不清,监管制度不健全,为其进一步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三、江苏农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多层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发展各类型金融机构,允许层次不同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建立多层次、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形成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从而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发挥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同时,进一步明确各涉农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中的差异化市场定位,鼓励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共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继续利用网点优势,巩固服务“三农”的工作基础,整合经营要素,创新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宽组织渠道,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2.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探索与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同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创新并稳妥推进农民住房及土地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色的农地金融制度。此外,完善征信管理体系,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供信息支撑。

    3.推进“南北金融合作”平台,缩小区域间金融服务差距。进一步推进“南北”帮扶的相关举措,在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下,为银行业务开展搭建广阔的舞台。鼓励苏南农村商业银行在苏北设立支行,解决苏北地区银行业服务主体单一的问题,使苏北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苏北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通过“南北金融合作、异地设立机构”模式增加两地区金融供给,充分发挥资源、产品和网络优势,加大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资源的持续利用。

    4.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提升信贷资产质量。一是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理念,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与产业发展趋势,控制贷前风险源头;强化贷款“三查”制度,完善岗位制衡机制,真正有效执行信贷基本制度。二是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在坚持“三农”市场定位的基础上,确保金融创新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技术、专业以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建立金融创新活动风险控制体系,对新的产品和市场、新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新的管理手段和工具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强化法律及合规性审查,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更新风险管理流程,妥善应对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存在的利益冲突。

    5.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对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构建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规范其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以真正增强其服务“三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对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规范发展。二是通过设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偿付能力。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政策,构建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渠道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分担与消化功能。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风险管理水平低,为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可考虑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保险费支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本研究报告由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处提供,作者周月书为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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