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 信息来源:

 

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

    现将《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部署,紧密联系实际,突出主题宣传,注重活动规模与质量,强化活动特色与品牌,着力加强社科普及资源整合,促进基层经常性群众性社科普及载体建设。

    本通知可从“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微信公众号查阅,有关附件表格点击可直接下载。

 

“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1.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安排

      2.第十四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报表(表1-表4)

      3.社科普及讲座专家(讲师)推荐表(表5)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及2017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三贴近”原则和需求导向,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促进公众人文社科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升,为凝心聚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 新江苏

    时间:2017年9月16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部分社科普及活动提前或错时启动,主题宣传贯穿全年。

    三、组织形式

    “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继续采用全省同一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社科联加强对全省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集中组织开展系列社科普及宣传活动。

    四、重点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条例》

    2017年,地方各级社科联应以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为主轴,积极推动政府建立本地区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社科普及机构,完善社科普及工作网络,重视社科普及人才选拔、培养和储备,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更好地落实“社会科学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和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切实提高自身的社科普及工作能力,大力推动社科普及活动经常化、社会化,并在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着力展示全年社科普及工作的亮点。省社科联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完善绩效统计,重点抓好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创建与考核复评工作,强化省市县多方联动和协作。

    2.举办主题知识有奖竞答

    省社科联拟围绕今年社科普及活动主题主办“江苏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主题知识有奖竞答”,委托江苏科技报等单位具体承办,各设区市社科联参与协办。有奖竞答题目将围绕我省“两聚一高”目标任务、《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内容,分别委托南京、苏州、扬州、徐州等市社科联参与研究拟定。活动通过全省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以及“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和“江苏科技报”微信公众号、江苏社科网等,发动和组织社会大众踊跃参与,以有奖竞答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积极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社科普及。活动将设立组织奖和超级幸运奖予以鼓励。(有关活动方案另发)

    3.丰富社科普及活动内容

    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专题宣讲,制作发行《条例》宣传折页、海报、视频等宣传品,突出《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丰富社科普及活动内容。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五大人群,积极创新社科普及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军营的“六进”活动内容与形式。举办各类专题演讲、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展示、文博展览、人文知识讲座、社科普及宣传专栏(视频)、社科书市、图书漂流、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广泛吸引公众参与。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坚持集中示范与经常活动有机统一,在宣传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2项以上专题活动。省社科联将继续按照“好中选优”的资助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年度整体活动为基础、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为重点的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工作,支持各地合作举办综合性、高质量的大型社科普及活动,着力扶持创意理念独特、形式内容新颖、公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项目。

    4.促进人文讲坛品牌发展

    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进一步增强人文社科讲坛的品牌化发展意识,着力总体策划,体现地方特色,精选讲题,优选讲师,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设区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5场次以上,其中建有县级社科联的市协调组织30场次以上;有关县(市、区)社科联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分别举办6场次以上。全省力争继续组织1000场次以上,并确保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各地均围绕主题集中策划若干专场讲座。省社科联将通过与人民网合作建设的“江苏人文讲坛”专题网站,做好各地人文社科讲座的“二次传播”,着力扩大各地讲坛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同时,省社科联拟从今年开始采集各地社科普及讲座的讲师资讯并汇总建立“全省社科普及讲座专家(讲师)信息库”(暂定名),争取在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发布,更好地面向基层提供精准有效服务,促进我省社科普及讲座人才的培育和储备。

    5.创新各类社科普及载体

    省社科联将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信息化工作,着力建设江苏社科普及官微和江苏人文讲坛专题网站,继续维护好江苏社科网中的社科普及板块。鼓励支持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社科普及的数字化传播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社科普及”行动,重点抓好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与社科普及的融合发展。大幅提升社科普及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和实用性,实现社科普及内容一次创作研发、多次开发呈现,不断增强其吸引力、感染力和辐射力。地方各级社科联应积极发挥“联”的优势,为各类社科普及资源的有效整合牵线搭桥,推动社科普及活动与各类媒体广泛合作,与当地文化艺术活动相结合。各单位应通过自有主办的报刊、网站或与其他媒体合作,创设社科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应力争做到一月一期以上,着力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品牌节目和品牌读物。

    6.强化社科普及有效宣传

    省社科联将制作发布《江苏省第十四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指南》,及时通过《中国社会科学报》《新华日报》《江苏科技报》和江苏社科网以及“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社科普及宣传周专题新闻和活动信息,组织报纸专版宣传,并适时公布新一轮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名单和宣传周主题知识有奖竞答情况,增强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的集中推广力度。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要主动与报纸、广电等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宣传机制,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社科普及动态消息,重点宣传报道有创意、有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7.发挥各方智力资源作用

    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应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专家学者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专长,积极开展人文社科讲座,参加社会性、群众性社科普及和有关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与开发,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人文社科知识传播,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好的社科普及产品和服务。地方各级社科联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进一步加强与所在地高校社科联和社科类组织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其智力资源优势,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开展社科普及工作,不断壮大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兼职做社科普及、带头做社科普及的组织形式和有效机制。

    五、实施办法

    1.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认真策划和研究制定2017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和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方案,于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2.各有关单位申请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的,须按要求填写《2017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表1),并提交给设区市社科联统一汇总推荐,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省属相关单位、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申请。设区市社科联应督促确保每个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提出2个以上申请项目,并作为今年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考核复评通过的要件之一。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拟于6月组织基层社科普及工作者和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报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决定后拨付资助经费。本专项经费资助不接受个人申请;对重复申请和上年度已获资助的项目以及未按时推荐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评审。

    专项资助经费拨付后,相关单位应当在2017年11月底前做好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各设区市社科联应及时汇总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3.设区市社科联负责汇总本地区社科普及活动和讲座等情况,并填写“2017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2)、“2017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3)以及“2016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4),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省属相关单位、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填写表2、表3、表4,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4.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均可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社科普及讲座的讲师资讯,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社科普及讲座专家(讲师)推荐表》(表5),于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刘洁、葛蓝

    电话/传真:(025)83353872

    手    机:18112990369(刘洁),18112990386(葛蓝)

    电子邮箱:jsskpj@vip.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313室

    邮政编码:2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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