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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专家观点: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8-07-30 | 信息来源: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吴超


当前,社会治理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既蕴含新机遇,也伴随新挑战。新形势下,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水平,应该结合世情、国情、社情、民情,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以新目标引领社会治理的创新。十九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目标、新部署,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突出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总趋势,回应了人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因此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治理创新,通过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科技运用创新等来全面实现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

2.合作共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第一,实现党对社会的有效整合,发挥凝聚和引领作用。第二尽快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一批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社会企业”,发展壮大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三,完善基础群众自治制度,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第四,构建“多中心、协作型、整体性”治理模式。

3.综合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社会治理改革,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4.系统总结经验,加强顶层设计。要以现实为基础,特别是要以实践经验为基础。不是从头再来,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搞“两张皮”。治理理论是一个舶来品,要在中国发挥作用,需要将其中国化,完善社会治理创新的顶层设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道路。


      (上述 观点根据作者在省社会史学会“改革开放与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学术研讨会暨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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