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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专家观点: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振兴特色之路

发布时间:2018-07-30 | 信息来源: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省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东南大学王兴平教授


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包括经济产业发展、社会人口结构、城乡功能关系等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一方面,对该区域乡村价值的认识必须从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以服务城镇居民新需求为主转变;另一方面,该区域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应当从保障农民有序进城转向迎接市民下乡转变。顺应这些趋势变化,未来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振兴的特色道路选择,可以从四个“二”具体把握。

首先,建构“新城乡二元体制”,严格保护城乡二元景观格局。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在新时代必将承担起更多的城镇性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城乡景观的同一化,而是应当在城乡等值、城乡一体的基本理念前提下,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城乡有别的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城镇按照城镇的特点建设,乡村按照乡村的特点建设,可以称之为“新城乡二元体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城乡景观的差异性。目前,在乡村空间建设管理滞后的背景下,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有必要尽快落实社区规划制度,下沉专业化的乡村规划管理权限到村社基层。

其次,发展“第二产业”,培育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石。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产业发展,此处所讲的“第二产业”并不限于工业,而是指除了农业以外其他适合在乡村发展的产业,特别是服务业,例如旅游观光、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甚至部分科技研发产业等。另外,还可以发展一些无污染的工业,如农产品初加工、传统民俗手工业、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等。这些“第二产业”既可以独立发展,也可以与农业结合起来。

第三,正视关联人口的“第二身份”,巩固乡村善治的社会基础。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由于特殊的区位优势、良好的交通条件和人文积淀,除了留村原住民外,还有大量日常在城镇工作,但居住在村庄中的城乡“两栖人口”,也有已经完全进城定居,但是偶尔回乡居住的“返乡人口”,还有一些从城市到乡下追寻田园牧歌的外来“旅居人口”。这些人可以被统称为乡村“关联人口”,他们应当被承认是具有乡村“第二身份”的利益相关者,是该区域未来乡村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社会基础和资源提供者。

最后,探索“第二住宅”发展的可行路径,有效利用乡村闲置空间。当前的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一方面因人口流失造成农村住宅闲置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乡村交通条件改善和家庭小汽车普及,进城居民也下乡寻求“第二住宅”的现象,只是因为有国家土地制度的限制,目前这一现象还仅限于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少量返乡村民。可以预见,如果有合适的制度安排,必将有大量城镇居民到乡村寻求“第二住宅”,这对于解决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人口集聚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因此,在苏南大都市边缘区乡村,应当允许通过农村住宅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将部分闲置农宅租赁给城镇居民作为“第二住宅”重新利用。


(上述观点根据作者在省城市经济学会“江苏经济社会热点观察系列学术沙龙2018年第1期”上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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