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与现代海洋经济”系列之六
[内容提要]江苏位于我国沿海地区中部,发展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目前,虽然发展较快,但也存在海洋经济总量不大、海洋产业结构不优、海洋产业核心技术不强、海洋资源环境约束增大、海洋经济配套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建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投资力度,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发展环境友好型海洋产业,做优海洋第一产业;提升海洋科技研发能力,做强海洋第二产业;创新海洋发展路径,做大现代海洋服务业。
江苏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交汇区域,作为东部海洋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江苏“1+3”功能区战略的深入推进,江苏沿海区域协同发展优势将进一步显现,现代海洋经济将成为“十三五”乃至未来若干年江苏经济最重要的增长极。
一、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
我省海洋生产总值由2009年的2717亿元增至2016年的6860亿元,年均增长14.1%。沿海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总和位居全国第一,海洋交通运输与港口物流业位居全国前列。船舶工业三大指标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海工装备产品数量及产值均占全国三分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1.海洋经济总量不大。目前,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位列第五,排名在广东、山东、上海、福建之后,这与我省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二的地位极不相称。2016年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为1.55万亿,山东省的海洋生产总值为1.3万亿,均是江苏的两倍多。
2.海洋产业结构不优。在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中,我省海洋服务业比重相对偏低。2015年,江苏海洋服务业比重为47.5%,低于海洋第二产业比重,而同期全国海洋服务业占比平均水平为52.4%,上海的海洋服务业比重最高,达到63.9%,广东、福建、浙江的海洋服务业比重均达55%以上,山东接近50%。
3.海洋产业核心技术不强。江苏没有一所综合性海洋大学,涉海科研力量分散,研发投入不足,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造成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较弱。作为船舶与海工装备大省,大约50%以上的船舶关键配套设备和70%以上的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需要进口。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产业核心技术、关键设备也都受制于人,国际竞争力不强。
4.海洋资源环境约束增大。尽管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海洋环境监管措施,但海洋环境局部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和产业发展矛盾日益突出。沿海有些地方忙于上项目,降低环保门槛作为招商的优惠条件,有些转移来的中小化工企业成为新的污染源。沿海工业园区集聚,一些企业把海洋当作无偿的排污场所,超标排放、违法偷排现象比较严重。
5.海洋经济配套管理有待完善。创新示范园区管理缺少抓手,缺乏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铁路建设相对滞后,连接港口与腹地的横向通道建设尚需加强。目前,虽形成一定的港产城融合发展雏形,但海洋、滩涂、港口与产业、城市发展还不够协调,联动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近年来,沿海省份如广东、浙江、福建等,纷纷成立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建立了海洋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建议我省优化整合涉海行政管理职能,成立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或组建省海洋厅,统筹沿海开发与海洋经济发展。沿海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海洋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2.加大金融投资力度,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落实海洋强省和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部署,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建立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沿海市、县(市、区)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专业部门,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融资服务。推进组建江苏海洋发展银行或沿海开发银行,同时积极组建江苏省海洋投资有限公司,集中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强化信贷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海洋融资项目信息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优先满足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临港先进制造业等的资金需求。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态,推动开展已建和在建船舶抵押贷款、预付保函等金融业务,试点开办码头、船坞、船台等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质押融资方式。
3.发展环境友好型海洋产业,做优海洋第一产业。江苏滩涂广袤,要发挥滩涂资源优势,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内涵发展之路。适当发展滩涂农林业,积极开展耐盐农作物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发展生态型耐盐蔬菜、苗木、特色经济植物等盐土产业,重点推广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专用大麦、中药材等优质粮经作物。着力推进高效设施渔业,支持百亩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推进现代渔业园“四个一批”建设。压减近海捕捞能力,扶持发展远洋渔业。借鉴挪威的大型智能海洋渔场建设经验,建设集先进养殖技术、现代环保养殖理念和世界顶端海洋工程设计于一体的海上养殖装备,推动从传统人工式养殖向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养殖转变,高效提升我省的海洋渔业养殖技术。通过调整优化海洋传统产业,发展环境友好型海洋产业,做优海洋第一产业。
4.提升海洋科技研发能力,做强海洋第二产业。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攻关,努力抢占海洋产业未来发展技术制高点;打造新型海洋研发载体,设立涉海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海洋产业标准与标准品研发平台以及海洋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平台;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省风力发电技术重点实验室、省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省创新药物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江苏)海涂研究中心、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等穿行平台建设政策扶持,布局新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平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通过大幅提升海洋科技研发能力,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做强做优我省海洋第二产业。
5.创新海洋发展路径,做大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优化近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提升海运国际竞争力。支持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经纪和管理、航运保险、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开展保税、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和分销、配送等业务。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业,重点培育邮轮经济、海岛休闲、生态湿地康养、特色渔业等旅游度假休闲新业态,打造以山海奇观、生态湿地、江风海韵为主要特色的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成江海河湖联动,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旅游经济带。通过加快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提升海洋第三产业的比重和作用。
(作者张建军,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