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作系列决策咨询报告之四
研究基地:江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
首席专家:贺云翱 龚 良 刘庆柱
课题负责人:贺云翱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
课题组成员:干有成
[内容提要]江苏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要针对不同的基础和类型,实施差别化的发展策略:针对区块性、结构性文化资源实施“保护性建设”;针对点状物质遗产实施城市文化特色“串联性建设”;利用传统文化要素、非遗资源等实施特色文化“创新性建设”。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省级顶层设计,重视宏观把控与规划引领,鼓励编制城市文化特色建设规划;第二,加强城市特色文化研究,推动多部门、多学科力量参与,在保护文化基因传承的前提下科学开展工作;第三,在政府主导下,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特色文化建设,严格执法,加强监督,严防“建设性破坏”;第四,特色文化建设的项目内容需尊重历史,充分吸纳民意,增强传播效果。
推动中心城市依托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既可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构建城市品牌、形成文化地标,避免“千城一面”、“百城同貌”,也有利于中心城市提升文化竞争力和区域引领地位,增强城市文化凝聚力和文化认同,实现差异化、特色性、重内涵、高品质的城镇化目标。
一、江苏中心城市的组成及特色文化建设资源
1.江苏中心城市的四级构成。“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起枢纽作用的重要城市。江苏中心城市的组成分为四类:特大城市南京,大城市苏州,其他地级市包括无锡、常州、南通、扬州、泰州、盐城、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镇江,以及《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中明确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县级中心城市,如江阴、宜兴、常熟、昆山-太仓、阜宁-滨海、东台、丹阳、新沂等。
2.江苏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资源影响因素。江苏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形成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区域性自然特色因素。江苏境内的长江、淮河、黄海、太湖等自然地理环境,将全省分为宁镇、太湖、江淮间、淮北、沿海五大区域,形成底蕴厚重的金陵文化、清新柔美的吴文化、兼容并蓄的淮扬文化、刚劲雄浑的楚汉文化、气势宏大的沿海文化等,这些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自然禀赋及其文化深刻影响着中心城市特色文化的内涵与气质。二是历史性传承与积淀因素。江苏的中心城市均为历史发展形成的,有些历史上就是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或是交通枢纽城市,城市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形成城市特色文化优势。
3.核心特色文化资源是城市特色建设的基础和依托。江苏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可依托的文化资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城市历史格局、大片区历史风貌相关的城墙及城濠、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著名风景名胜区、风情民俗区、历史形成的路网格局、古镇古村等文化资源,体现城市格局、人地关系和历史风貌的延续性。二是影响城市文化特质的经典文化遗产点,包括世界遗产地、国家级文保单位、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镇等。三是其他重要的省级文保单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点等。
二、江苏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分类实施策略
依据相关规划,江苏在2015至2030年期间,城市化率将从64.1%提升至80%,并且成为具有世界地位的“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心城市亟需结合城市化建设,整合区域或城市特色文化资源,展现特色文化优势。针对构成中心城市文化特色的不同类型的资源,建议采取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的策略。
1.针对区块性、结构性文化资源实施“保护性建设”。一是在城市特色文化资源中,历史城墙及护城河、城市历史格局、历史城区或历史街区及风貌区、风景名胜区、民俗风情、古镇、大遗址等区块性、结构性的历史文化资源,承载着城市特色文化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要素,保存着城市文化基因,是城市特色文化发展的核心资源,应着重加以保护,树立“保护”也是“建设”与“发展”的观念,确保其与周边新建筑区有机结合,“传承”与“发展”和谐共生。对历史风貌较为完整的城市区块应采取“原址、原状、原物”的原真性保护方式;对有特色基础,但已无整体风貌的城市区块应采取求证历史空间原型,修补街巷肌理,重塑文化特色的建设措施。二是在重点中心城市择机建设一批以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特区”。如南京的十里秦淮地区、苏州老城区、扬州的唐城大遗址、淮安的黄淮湖运交汇区、南通的濠河文化城区、无锡的穿城大运河街区等,以文化效益的最大化为发展指向,进行保护性建设和专业性开发。
2.针对点状物质遗产实施城市文化特色“串联性建设”。城市特色文化资源,除了结构性、区块性的面状资源外,还有文化价值高的点状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世界遗产、国家级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一是在城市特色文化建设中,点状遗产资源可以结合城市化建设,采取博物馆、遗址公园景区、大遗址、文化景观等方式融入城市特色文化建设。以南京下关商埠文化建设为例,点状的扬子饭店采取遗址展示的方式呈现外滩历史建筑风貌,下关古轮渡桥以城市街头景观的形式展现,下关码头候船厅遗址则被改建为下关历史文化陈列馆,全面展示下关商埠文化,使各类历史特色文化有机嵌入整个新滨江建设区,起到了“画龙点睛”、强化特色的作用。二是依据城市特色文化定位,做好点状遗产资源的串联、整合,建构点、线、面的聚合关系。以文化节点为基础单元进行整合、以文化景观廊道为骨干形成线状分布、以特色文化主题为内核形成整体互动的网络结构。以盐城新四军文化建设为例,数量众多的新四军红色遗产分布于阜宁、盐城、滨海等地,可通过采取统一标识设计、参观线路串联、印制新四军红色遗产遗址分布图、建设盐城新四军纪念地网络体系等方式,强化盐城革命文化特色。三是依据历史逻辑和空间分布秩序加以串联,建构全省性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大格局。如苏州、无锡三千年前的吴文化,徐州、扬州两千前的汉文化,南京一千年前的六朝文化,千年以来的扬州隋唐文化、镇江宋元文化、南京及多个城市的明清文化、南京及南通等地的民国文化、盐城等地的红色文化等。在空间特色文化建设方面,要重视沿大运河城市特色、沿江城市特色、环太湖城市特色、沿淮河城市特色、沿海城市特色等长期积淀形成的特色文化传承与发展。
3.利用传统文化要素、非遗资源等实施特色文化“创新性建设”。“创新性建设”是指在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物质形态设计和空间重塑以彰显城市文化特色,探索特色历史文化表现的新形式。江苏中心城市应加强依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城市特色文化产业园、特色文化旅游、特色文创产品开发,谋划传统文化资源的复兴和产业链建构。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不同方式,鼓励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如南京依托秦淮文化资源打造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南通依托近代工商文化资源打造南通•1895文化创意产业园、泰州依托曲乐文化资源打造中国黄桥乐器文化产业园、常州依托运河文化打造常州运河五号创意街区、镇江依托西津渡遗址建设西津渡文化产业园、连云港依托水晶文化建设东海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宜兴依托传统陶瓷文化资源建成多个陶瓷产业城等。在文化特色已缺失的历史街区复兴工程中,可以在保护文脉的基础上创造性利用历史空间和地域性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创新性理念和设计,创造城市新地域风格和城市文化新地标,呈现出历史与现实交汇的独特韵味。
三、推动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省级顶层设计,重视宏观把控与规划引领,鼓励各中心城市编制特色文化建设规划。在《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基础上,组织江苏中心城市开展特色文化建设规划调研和编制,建立建设规划体系,实现省级统筹,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各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全面体现城市的历史方位和风格品位。从长远看,各市还可以以县城为中心,结合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编制特色文化建设规划,实现城市特色文化建设规划的全覆盖。建议省级层面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江苏中心城市文化特色化建设的意见》,发挥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性,有计划地推进特色文化建设重大工程目录清单制定与逐步落实。
2.加强城市文化特色研究,推动多部门、多学科力量参与,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城市文化经典。要动员科研院所、高校的科研力量参与研究城市特色文化资源并找准城市文化定位,依据中心城市的文化基因和特色文化要素推进相关工作。近年来,江苏积极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等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相关城市应通过不断发现文化经典,开展相关遗产的保护项目实施,建设专题博物馆、遗址公园等,推动世界遗产申报,提升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国际化水平,创造城市特色文化品牌,发挥城市特色文化建设效用。
3.在政府主导下,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严格执法、加强监督,严防“建设性破坏”。城市特色文化建设是持续性的系统性工程,政府应做好建设规范的制定,为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景观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划线定界。鼓励社会企业和资金进入,严格执法,加强监督,防止破坏城市特色文化资源的现象发生。
4.特色文化建设的项目内容需尊重历史,充分吸纳民意,增强传播效果。在特色文化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民众意见,做到城市特色文化建设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精英化与大众化、历史与现代的和谐统一,充分展现城市自然生态特性,延续好城市历史文化脉络,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建议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建设过程中运用现代传播理念,借助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形象传播等多种渠道,整合城市各方面力量,持续推进城市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对内不断增强特色文化的凝聚力和发展力,对外不断扩大特色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