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与沿东陇海发展系列研究报告之二
[内容提要]我省陆海统筹面临陆海经济发展不协调、沿海地区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同构化”和海洋产业“低度化”现象明显等问题。建议以陆海统筹推进我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一是做好陆海空间统筹,放大协同发展效应。二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陆海交通一体化。三是优先发展陆海关联性强的产业,增强产业动互动。四是加大战略重组力度,促进形成沿海港口群。五是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放监管,实现陆海生态和谐。六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政策体制。
一、我省陆海统筹面临的问题
一是陆海经济发展不协调。江苏省具有明显的陆域经济与海洋经济二元结构,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间互动不足,特别是海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强。海洋经济占全省的GDP的比重也较低,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大大低于辽宁、山东等省份。二是沿海地区的经济总量偏小。江苏省沿海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不足20%,而辽宁、山东沿海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到全省的半壁江山。三是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同构化”和海洋产业“低度化”现象明显。而且面临沿海其他省份激烈竞争。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出台了国家层面的沿海开发规划,而且力度大,进度快,势头猛,江苏与沿海其他省份相比,差距较大。
二、以陆海统筹推进我省沿海地区一体发展的政策建议
1.做好陆海空间统筹,放大协同发展效应。一是将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扩展至“3+3”开发战略。将江苏沿海三市与作为沿海腹地的徐、宿、淮三市统一起来进行规划和建设。可以借鉴辽宁“6+7”、山东“1+7”和广西“3+3”战略,实行江苏的“3+3” 沿海整体开发战略。二是在沿海岸带的纵向统筹上,进一步加大港口建设和沿海重大产业项目和园区的布局,同时更加注重岸线的集约利用,为人们的生活、滨海旅游,生态农业等留下足够的岸线空间,特别是必须为城市留下足够的生活岸线空间。三是在海岸带与腹地的横向统筹上,要按照海陆产业不同的要素需求进行空间统筹布局。把可以在内陆布局的产业尽量布局在(或迁移至)内陆,为沿海地区的产业布局腾出足够的空间;在沿海地区大力发展港口经济和为内陆地区服务型的经济,与内陆地区间形成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四是充分利用好沿海滩涂的土地存量和增量资源,用于建设深水大港、临港产业、现代农业、海滨新城或建设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等。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陆海交通一体化。交通一体化是实现陆海一体化的最基本条件。要加快苏北城市间的高速铁路网建设,实现苏北城市间交通动车化;增加苏北对外快速铁路通道,如尽快启动沪通铁路、连青铁路和连镇铁路建设等,实现苏北对外交通高铁化;加快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和用于港口集疏运内河航道的整治等。同时,放大涉海政策效应,采用区港联动,区区联动,建立内陆港等方式将沿海地区的政策延伸至苏北腹地地区,畅通海陆交通。
3.优先发展陆海关联性强的产业,增强产业动互动。一是要提高陆海产业互动水平,大力发展陆海产业关联度高的海洋产业,如海洋电力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石油和天然气业、海洋化工、海水利用、海洋船舶工业等,并围绕这些海洋产业,相应发展前向关联或后向关联的陆域产业。二是以新区和园区为载体大力引进临海大产业,如炼化一体化、钢铁及深加工、汽车制造、船舶海工、海洋风电、核电等大项目,快速形成临海产业积聚。三是以发展壮大现有地市级城市为核心,以沿海三市为重点,沿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沿海公路和内河航道)合理布局中小城镇、沿海小镇和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变遍地开花为节点开发,变产业雷同为各具特色。
4.加大战略重组力度,促进形成沿海港口群。港口不仅是发展港口经济的核心,而且也是实现陆海互动的基础。一是要加快推进连云港港口集团战略重组,引入省内外战略投资者,特别是推动省属大型国企向连云港港口注资;积极争取中亚五国在连云港共建公用码头。二是采用相互持股,甚至控股的方式,加大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力度,建立起以连云港为龙头,产业港、喂给港相互补充和配合的江苏沿海港口群。三是要统筹推进南通通州湾深水大港建设,实现江海港口联动开发,辐射带动沿江江北地区发展。四是积极争取设立连云港自由贸易港。以打造国际陆桥物流中转港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东陇海段为特色,将港口、东部城区、连云新城、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纳入自由贸易港区范围,将自由港、东中西合作示范区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导区的功能叠加,全面带动和提升苏北对外开放水平。
5.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放监管,实现陆海生态和谐。一是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的入海排放,不能以牺牲海洋环境和生态为代价盲目发展陆域经济。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推进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沿海城镇和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加快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整治,强化入境断面、行政交界断面、入海断面水质监测;强化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在开发利用海岛时严格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在陆海交接地带和重要园区周围大尺度建设生态隔离带等。
6.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政策体制。一是强化综合协调机构,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进一步统筹沿海办和苏北办的职能,加强沟通合作,增强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协作协同。设立由省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重点工作协调推进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二是强化对江苏海岸线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规划立法。建议编制《江苏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和《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利用规划》,通过立法保障规划有效实施,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无序竞争、效率低下的状况。三是强化政策创新, 以政策创新推动统筹发展。建立海上建(构)筑物和海域使用权证的抵押融资机制,力推海域使用权“直通车”试点和海洋产权交易试点;借鉴曹妃甸开发模式,园区开发采取BT或者BOT方式,实现融资与园区开发的双赢;借鉴连云港连云新城开发模式,引入国有投融资主体主导开发;借鉴如东沿海园区与外资合作开发模式;借鉴福建在港口建设上广泛借力民资等开发模式,加快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创新区域合作新机制,以共建公用,利益共享,或产业跨行政区转移利益分享机制,推动与苏南地区、泛长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中西亚国家及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四是推动组建沿海发展银行和设立“蓝色硅谷”基金。以现有科教园区为基础和载体,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省内外涉海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设立分支机构,重点争取国家级的海洋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建立海洋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规划建设海上试验场等。设立省“蓝色硅谷”专项基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银行、社会资本、外资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体制。
(本研究报告由连云港市社科联提供,作者为淮海工学院商学院宣昌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