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至11日,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学术年会在常州市召开,来自上海、安徽等省份的高校和江苏省医学院校、卫生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急救中心、血液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15名代表与会。会议围绕“健康权利平等”的哲学、道德、法律与社会问题展开学术研讨。
开幕式后,孙慕义会长作了学术演讲和工作报告。他在其学术报告中围绕健康权利的哲学基础和文化渊源的反思进行阐述。他认为,健康事业的公正理论与原则,延伸出健康权利的公平正义、获得保健、医疗机会和健康服务、医疗保健产品等所有公民均享有健康和平等的医疗权利。健康道德最突出地表达了这一伦理意愿,且具体指明了分配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的原则,进一步精细地解决了如何按劳绩、受伤害者的利益损失、质量计算比例或相互补偿比例等方面的配额问题,从而达到既保护了弱者但又不损害强势人群基本利益的目的。
副会长、南京市卫计委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胡晓翔处长在题为《凭权利约定尊严》的演讲中,阐释了“侵权责任法”在维护卫生与健康权利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法治建设与社会实践之间存在的问题。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孙桂菊教授则在《中国膳食指南与公民健康》专题报告中,对中国目前的饮食营养状况、国家在公民膳食健康方面的举措,以及如何利用膳食指南来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方面进行了解析。副会长、解放军南京总医院的杨国斌院长在其《一项临床技术革命引发的思考》专题发言中,介绍了ERAS(加速康复外科)这一临床外科新技术、新理念的发展与实效,并对这一技术革命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作出了深刻的思考。最后,副会长高也陶教授发表了《释读<黄帝内经>》的学术报告。他通过历史和文献考察对中华文明起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学术解释。副会长、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张涛教授主持主题报告环节。
本次年会首次增设了“医学人文学习读书会”,学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林辉教授以及来自省内高等院校和卫生系统机构的与会代表先后在会上交流了各自的读书心得。省医学哲学学会会长、南京医科大学刘虹教授主持读书会。
(省卫生法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