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教授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实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要求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是长期依赖在政府身上。二是构建按需发展、功能完善的发展格局,要求社会组织按照社会需要和瞄准结构性行业机会进行有序发展。三是社会组织竞争有序,做大做强。社会组织要想政府之未想,急政府之未急,提供特色性服务,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需求。
社会治理创新体现在八个方面,即:法律制度创新,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转变政府职能购买公共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五脱钩五规范,孵化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创业,社区基金会,以及社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的新特点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形式,社会组织要做到有序发展和实现治理创新,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要用创新思维正确认识社会组织的性质与地位;二是政府要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去行政化,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确保社会组织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履行好监管培育社会组织的职责;三是社会组织自身要不断变革,加强能力建设,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同时密切与政府、企业的有机合作;四是社会组织要有做社会企业家的精神,努力培育领军人才和营造核心团队,不断创造价值,引领中国公民社会的走向与发展趋势;五是形成法人多元发展态势,使一个社会组织同时拥有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基金会法人和企业法人,改变社会组织“单一输血”功能为“多元造血”功能,通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增加社会组织的收入和财产积累,推动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
(上述专家视点根据作者在江苏省第十届学术大会学会专场发言摘要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