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学会专家观点: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创造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6-08-30 | 信息来源:

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 王跃教授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层面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创造,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先进性就在于“人民”这两个字。毛泽东提到的“人民”是一个历史概念。在新政协会议召开时,人民是指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指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又将“人民”扩展到一切爱国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从中可以看到,人民这一概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设计既符合中国国情,也可以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实现国家的发展,因此这一制度的先进性是其他制度所不具备的。

    2.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种代议制民主,它吸取了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成果,但同时又不是简单的模仿,没有搞“三权分立”,避免了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与中国国情的不符。

    3.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评价政党制度的关键,就是要看能否解决政党政治的核心问题——政治参与。如果能把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政治力量有效地吸纳进政治体系内,而不是用体制外的方式来参与政治,那么我们的政党制度便是现代政党制度。我们的政党制度优于西方政党制度的地方,就在于它是协商民主政治。协商民主是相对于选举民主而言的,选举民主的缺陷在于它只是“结果”民主,而不能显示“过程”民主,同时还有可能引起多数人暴政。为了弥补这些缺陷,西方学者最早提出了协商民主,但西方却没有做到,而中国共产党做到了。尽管我们的协商民主还不成熟,但有可能创造人类文明史上最先进的民主制度,有可能展现人类民主的未来曙光。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国两制”制度结合的单一国家制度。中国实行这种单一国家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符合大一统的国家历史传统。同时,这一制度又是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补充的。60多年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制度,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机结合的制度。

 

      (上述观点根据作者在省中共党史学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言摘要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