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伦理学会会长、省社科院副院长 樊和平教授
在四大文明古国中,有三个民族以宗教为精神世界的轴心,惟中华民族以伦理建构精神世界的大厦,宗教与伦理,构成人类精神世界的两大轴心或支点。于是,习惯于“轴心思维”的人们便以此质疑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合理性乃至合法性,当世俗生活遭遇伦理困难与道德难题之际,中国人也每每将救援的目光投向异域的宗教,试图从中寻找出路,或者“以伦理代宗教”,或者将伦理尤其是儒家伦理诠释为宗教,以为本土精神世界做合法性辩护和合理性努力。然而,五千年中国文明,已经以自己坚韧而辉煌的绵延证伪了宗教世界的终极追问:“如果没有上帝,世界将会怎样?”——“如果没有上帝,世界安然如此!”五千年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并没有因为上帝缺场而失重和倒坍,原因很简单,它另有自己的轴心,这就是伦理。如果以轴心时代的文明为典范,那么人类精神世界,四分之三围绕宗教自转,四分之一围绕伦理自转,宗教与伦理,异曲同一,一本万象,共同缔造人类的精神宇宙。于是,既不需要为逢迎“大多数”而将中国伦理尤其是儒学曲意为宗教或所谓“儒教”,也不需要缘木求鱼地“西天取经”,借力“伦理宗教化”为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另寻出路。
宗教与伦理是人类的两大精神故乡,彼此互为异乡,又互为同乡,每个人都是它们的孩子,但重要的是,在宗教或伦理的深处,是“人性共同的水源”,我们必须探触到它,否则,便是对宇宙和世界浅尝辄止,不能成为“世界公民”或“宇宙舞者”。其实在任何“轴心文明”中,伦理与宗教往往浑然一体。宗教教义和教典的核心,是伦理义理和道德要求:中国的精神世界,完成形态的中国道德哲学,是儒家、道家、佛家所形成的自给自足的三维结构。由此,宗教与伦理,实为人类精神的孪生胎,只是显现形态不同罢了。
中国历史是由伦理与经济两种力量所形成的,伦理道德问题在中国具有特殊的意义,它绝不只是一般的社会风尚和个人品质问题,而是文明的顶层设计和精神世界的核心构造问题。因此,伦理道德对中国文明,对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建构,对中国学术发展,具有不同于西方宗教世界的特殊意义。
(上述观点根据作者在苏、粤、鲁伦理学会学术研讨会暨江苏省伦理学会年会上发言摘编,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