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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发布时间:2015-02-11 | 信息来源:


——“管理学”专场综述

 

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2014年11月23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管理学专场在河海大学召开,河海大学党委书记朱拓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德海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江苏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近400位代表围绕“转型时期管理变革与创新”的主题,从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土地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展开研讨。
    刘德海在致辞中指出,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管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要与时俱进,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在全面研究、整体推进的同时,抓住关键问题,集中力量攻关。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开展研究,深化经济管理创新;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展研究,深化政府管理创新;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开展研究,深化文化管理创新;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研究,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开展研究,深化生态管理创新;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开展研究,深化党的建设制度创新。社科理论界要向这些重大问题聚焦发力,多出谋划策,多提真知灼见。

    政府管理、社会管理与土地管理创新的策略选择
    与会专家认为,政府管理创新必须从依法治国、政府职能转变、廉政建设、制度公平、治理范式等方面深入探索。在公共治理范式创新方面,河海大学杨正联副教授认为,公共治理在本质上是空间治理。在特定的空间界限范围,通过不同空间主体意向之间对等的空间互动关系整合,可以展望一种多元化的空间治理模式。 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与会学者从农村社会、农村治理等方面展开讨论。传统农村治理的表现为政府被动、政府管制、政府干预的形式。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新文教授认为,农村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将多元主体引入社会治理,更加需要注重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发展。河海大学胡晓鹤讲师认为,在农村治理中,应期待农村经济制度的重大突破,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加快农村社会的整合。在土地管理创新方面,与会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管理方式、制度、政策的要求也在不断更新。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副院长黄贤金教授提出,中国在土地调控过程中,应改变目前“一刀切”的政策导向,把握其周期性规律和区域差异性特征,逐步完善土地规划机制和功能区价值实现机制,科学判断土地价值收益,创新土地金融产品。扬州大学中国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钱忠好教授认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界定土地产权明细,需要在政府政策导向下探求产权交易的新模式,需要协调好政府与农民间相互权益,建立相对均衡的土地制度。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着力点
    老年人口、老年消费需求和老年消费能力的增加正在孕育巨大的老年市场。据介绍,目前江苏省养老服务产业逐步完善,养老信息服务业、养老养生地产业等迅速崛起,但仍然存在政出多门、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南京邮电大学老龄科学和老龄产业研究所潘金洪教授建议从各方面入手,加快江苏老龄产业健康发展。“老龄化研究必然成为社会性别研究。”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郭爱妹教授提出, 相对于同龄老年男性而言,老年女性群体在诸多养老资源的占有和享用水平上依然处于明显不利的境地。这要求我们应当在养老制度的改革中充分纳入社会性别的视角,采用主流化战略加专门化战略的‘双头战略’进行养老制度的创新性设计,保障老年女性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放教授提出,目前社区养老服务总体参与度偏低,参与服务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三类内容为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低覆盖率与服务过剩现象并存。她建议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完善补贴制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曹信邦教授提出了构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紧迫性。长期护理风险的属性决定了保险是化解护理风险损失的有效手段,但是私人长期护理保险存在市场失灵的缺陷,难以化解失能老人护理风险经济损失,公共长期护理保险的强制性则可以消除私人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失灵的弊端。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韩振燕教授结合改革方案影响的实证分析指出,我们应当加快推进改革退休及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顶层设计,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实施弹性退休制,同时改革最低缴费年限,建立和完善双指数调节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因此,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城市病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从成因上看,城市病是人口与生产要素高度集聚的伴生物,是大城市化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现象。”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陈友华教授认为,如果过渡依赖于行政力量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那么目前的城市病在短期内没有消减的可能性,刻意地回避反而会使得社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针对小城镇发展同质化的问题,河海大学赵小凤副教授认为,应推进小城镇发展的差别化土地政策,建议通过实施差别化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审批、集约利用、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来助推小城镇健康发展。
    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姬桂玲认为,需要用“新型城镇化和人的城镇化理论”来重新审视城镇化发展中的得失。她提出,目前南京市的土地城镇化仍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制度供给缺失与外来农村务工人员要求共享发展成果的诉求之间形成了供求矛盾。因此人的城镇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政策改革紧密相连的。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周毅副院长认为,水库移民向城镇集聚有利于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但新型城镇化对水库移民安置也带来了挑战。他认为,作为非自愿移民,水库移民进城又比农民工进城更难于发展和适应。移民的“可持续生计”对于城镇化安置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管理变革与战略转型的切入点
    人是组织最核心的资源,企业管理离不开管理者与员工,企业的变革与发展需要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员工共同推进企业的进步。南京师范大学顾建平教授认为,创业企业家要注重培养和展现真实型领导行为,提高组织合法性水平,为新创企业争取更多成长资源,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创新对于企业乃至国家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依靠技术创新,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企业的壮大。河海大学黄永春副教授认为,技术赶超实力较强的后发国家优势企业可以选择新兴产业演化的不稳定阶段进入新兴产业,并通过开放创新能力的培育,积累技术赶超能力,以在过渡阶段实现赶超。但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李守伟教授则认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导致创新收益在产业社区内溢出,使得资源配置偏离帕累托最优,造成技术创新供给的不足。
    金融、资本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如何使用好这把双刃剑,需要审时度势,充分考虑自身及外部各因素。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史修松教授指出,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是负相关,即资产负债率与公司绩效呈现负相关。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勇认为,导致外贸企业利润下滑的三类风险,分别为汇率变动、成本提升、利率波动,提出了管理其供应链、控制成本、锁定利润和扩大规模的解决方案。
    此次专场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河海大学承办,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执行承办。会议共收到论文260多篇,评出优秀论文56篇。(冉欣 恪群)

    附:“管理学”专场主题发言专家观点:
    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童星)

 

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多年来,路径相同、功能一致、千城“一面孔”、管理“一刀切”一直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顽症。在当前全国范围内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形势下,正确处理好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至关重要。
    从城市发展机制理论来看,有“需求指向”型与“供给基础”型。在“需求指向”指导下,我们在城市建设中重基础部门、轻服务部门,重第二产业、轻第三产业,重生产建设、轻社会配套;“供给基础”型城市具有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劳动力等方面的良好条件,因而迅速发展成为经济中心。从城市发展功能定位来看,有“综合全能型”与“人居人文型”。“综合全能型”源于“生产全能型”;“人居人文型”的城市定位则立足于满足人的需要,强调文化历史的存续。从城市与人口供养关系来看,有“人养型”与“养人型”。“人养型”城市是指城市和周边地区的居民通过自己的生产劳动维系城市的运转与发展。“养人型”城市则是指现有城市条件更利于城市居民的创造性活动,吸纳更多的外来人口。从城市发展路径来看,有“土地扩张型”与“人口吸纳型”。从城市人口规模来看,有“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与“特大城市”。上述各类城市均有自身的长短优劣以及适合自身发展的前提条件。
    因此,各地应当因地制宜地选择城镇化发展道路,最后殊途同归: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大部制改革中的权力制衡(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系主任竺乾威)

 

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大部制改革中如何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互相制约和互相协调?从政府层面上来说,通过大部的建立更好地使执行不同权力的部门之间做到既互相制约有互相协调。我们通常的理解,大部的建立是为了解决部门林立和职能交叉重叠的状况。但是,大部门再大也还有边界和属性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基本上属决策性部门,有的属执行性部门,有的属监督性部门。这样,大部体制改革从横向上讲就带有了一种双重性,即既解决原有部门之间分工不合理、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同时也使新建的不同属性的大部互相制约和互相协调,使这种关系变得更加顺畅。
    大部制改革既要解决组织的结构问题,也要解决新的结构的运行问题。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以及相互间的制约和协调可以同时体现在结构和运行两个层面上。大部制改革的实质是对韦伯式的官僚制的改革,是改变政府的DNA。它应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一是横向的部门在合并同类项原则上将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运作不畅的问题,解决在新部门建立起来后如何根据三种不同的权力属性处理好“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问题;二是在大部门建立起来以后,如何解决内部的运作机制问题,以使组织的效率得到提高。

    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欧名豪)

 

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城乡统筹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城乡统筹中的核心问题。积极探索“两置换一挂钩”(农地承包权换城市社会保障;农民宅基地/住房换城镇住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统筹城乡的主要土地政策,要把农民从农地上解放出来,并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农民居住的集中化发展,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最终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土地由粗放向集约利用转变。城乡统筹中的土地制度创新要以提高配置效率、保障和实现土地权益、严格保护农地资源、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制度基础和运行机制等为目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确权基础上市场配置、城乡产权对等和市场一体化、地区特色等取向。建立健全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效的土地市场制度、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制与管制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早日建成。

     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省管县”改革(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金太军)

 

聚焦管理变革 共谋治理现代化——省社科界第八届学术大会系列报道之十


    “省管县”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省管县”改革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扁平化体制,减少治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发展县域经济,改变以往一贯将县作为市的“菜篮子”和工业原材料基地的做法,改革的重点是经济管理体制。综观当前各“省管县”体制改革试点,一些省份推进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路径选择、扩权县(市)范围及扩权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大的区别。为进一步推进“省管县”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明确改革的战略思路,合理定位省、市、县三级政府,理顺条块管理体制,扩大社会自主管理权限,定时进行政策清理,建立改革监察体系。
    推进“省管县”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增加省级行政单位的数量,拆分现有省、自治区,增加直辖市。要减少县级行政单位的数量,撤并县(市),包括撤并面积小、人口少的县(市),地级市空间距离较远的经济强县(市)合并周边县(市),从而整合区域资源,形成新的区域中心。将经济辐射能力较强的地级市周边相对较弱县(市)转变为市辖区,同时合并该地级市面积较小的城区,扩大地级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以省、市、县权限划分为切入点,逐步推进“省管县”体制,应将明显带有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责优先归属于县级政府,县(市)政府应在不违反上级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履行规划县域产业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公众等职能。

    重大决策与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施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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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评估无疑成为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之一。近年来,若干决策或建设项目导致社会局部失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频发,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评价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越来越显示其现实性与紧迫性,日益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新领域。
    当前,国内社会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存在评估机构鱼龙混杂、评估人员能力与需要不匹配、评估质量与评估作用差异较大、评估方法和流程不够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已迫在眉睫。首先,制定评估标准,理清评估范围。尽快制定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原则,制定不同涉评决策事项/项目的分类与负面清单。其次,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能力建设。着重对评估机构、人员、流程、费用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培训政府机构、维稳办、评估机构的各类人员,编制培训教材。第三,控制评估质量。开展评估大纲、调查、分析、措施拟定、评估结果和结论审查等全过程审查来控制质量,通过提炼、理论提升、案例示范、推广、奖惩等一系列措施来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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