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上午,省社科联举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切实强化社科法治意识。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西忠主持。
省社科联法律顾问、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张金岭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进行了解读。他重点介绍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亮点、一般原则(总则),逐条阐释法治宣传教育三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就今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住房租赁条例》等作了热点解读及案例分析。
刘西忠在主持时指出,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意义重大。省社科联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在今后工作中,要增强法治意识,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社科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宣传教育落实力度;要强化法治实践,将法治理念融入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社科研究合规有序、社科服务依法开展;要强化法治传播,发挥社科界智力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阐释,讲好江苏法治故事,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谱写 “强富美高” 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作者:何国军 部门:省社科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