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社联发〔2016〕2号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
现将《江苏省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部署,以社科普及宣传周方案为基本依照,紧密联系实际,突出主题宣传,及时研究制定并上报2016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注重规模与质量,强化特色与品牌,着力加强社科普及资源整合,认真策划和组织好各项社科普及活动,促进和健全基层经常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有效载体建设。
附件可从“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查询并下载。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
2.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报表(表1-表4) <<<<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1月4日
附件1
江苏省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七大发展战略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会科学在全社会的传播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关注和参与社科普及,促进公众人文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时间:2016年9月17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部分社科普及活动提前或错时启动,主题宣传贯穿全年。
三、组织形式
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继续采用全省同一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社科联成立“江苏省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形式集中组织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力争在本地区形成较大的社科普及宣传合力。
四、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
各级社科联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以“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社科普及宣传周等系列社科普及活动,充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宣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贯彻我省七大发展战略、五个迈上新台阶的决策部署和未来五年的重点任务。要紧密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不断创新社科宣传普及的路径、平台、方式、方法,积极策划城乡公众喜闻乐见的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切实提高社科普及工作能力,深入实施全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程,在努力做到社科普及活动经常化、社会化的同时,着力在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集中展示全年社科普及工作的亮点。省社科联将根据各地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指导力度,以确保全省形成较大的社科普及活动规模与宣传声势。同时,将继续开展全省社科普及成果和工作绩效的统计整理,编印相关资料,积极推动社科普及立法进程。
2.推动社科普及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社科联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实际,依托社科普及宣传周,大力促进社科普及优秀成果的广泛传播,可重点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这五大人群,积极创新社科普及走进机关、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军营的“六进”活动内容与形式,将各类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展示、文博展览、人文知识讲座、社科普及宣传专栏(视频)、社科书市、图书漂流、书画摄影展等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广泛吸引公众参与,扩大社科普及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省社科联将继续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改进完善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方式,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支持合作举办综合性、高质量的大型社科普及活动,着力扶持创意理念独特、形式内容新颖、公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项目。
3.促进社科普及讲坛品牌发展
各地人文社科讲坛应进一步增强总体策划和品牌化发展,精选讲题,优选讲师,根据公众的兴趣热点设立相应讲座板块,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加强讲坛内容的“二次传播”。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省辖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5场次以上,其中设有县级社科联的市协调组织30场次以上;有关县区社科联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分别举办6场次以上。全省力争继续组织1000场次以上,并确保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各地围绕主题集中策划若干专场讲座。省社科联将继续重点面向社科联系统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举办的讲坛征集精选优秀演讲稿,分专题编辑出版《江苏人文社会科学讲座》年度选编本,以文化人引导启迪公众,着力彰显各地人文社科讲坛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促进我省社科普及讲座人才培养。
4.强化社科普及载体形式创新
各级社科联应积极发挥“联”的优势,为各类社科普及资源的有效整合牵线搭桥,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作为公众获取信息主渠道的功能,推动社科普及与各类媒体的广泛合作,争取更大的社会反响。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创新,通过自有主办的报刊、网站或与其他媒体合作,创设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栏和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应进一步力争做到社科普及宣传专栏一月一期以上,社科普及类节目定期播出,各具特色的社科普及读物集中宣传发行,着力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品牌节目和品牌读物。省社科联将鼓励支持各级社科联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科普及的数字化传播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社科普及”行动,重点抓好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与社科普及的融合发展,增强社科普及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辐射力。
5.加大社科普及宣传推广力度
省社科联将继续在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启动之前编印《江苏省第十三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指南》,并及时提供给各地向社会宣传发行,同时,将继续通过《中国社会科学报》、《新华日报》、江苏社科网等主要媒体发布社科普及宣传周专题新闻报道,组织专版宣传,着力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的集中推广力度。各级社科联和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前制定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及时发布当地社科普及活动相关消息,并针对各种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讲座等组织重点宣传报道,努力通过有效传播营造最佳的宣传声势,使社科普及活动的报道在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更为集中,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五、实施办法
1.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在做好上年度社科普及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策划和落实今年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方案,于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NTL1702@163.com)。
2.各有关单位申请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须按要求填写《2016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表1),并提交给省辖市社科联统一汇总推荐,于4月2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 LJ83321824@163.com)。省属相关单位可直接向省社科联科普部申请。各单位申请资助的项目应为2016年度计划项目或者2015年度已完成但未申请资助项目。省辖市社科联应督促确保每个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提出2个以上申请项目。省社科联科普部拟于5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拨付资助经费,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不得拖延申报。对重复申请和上年度已获资助的项目以及未按时推荐报送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评审;同时,本专项经费资助不接受个人申请。
专项资助经费拨付后,相关单位应在2016年11月底前做好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各市社科联应及时汇总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3.省辖市社科联负责协调整合与汇总本地区社科普及活动情况,并填写“2016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2)、“2016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3)以及“2015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4),于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 LJ83321824@163.com)。
4.省辖市社科联应在促进讲坛品牌发展的基础上,重点精选推荐本地区专家学者的优秀演讲稿。2016年各市推荐稿件原则上不超过8篇(每篇5000左右),内容围绕今年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地方文化、改革发展、生态民生、人文素质、社会文明、健康生活等专题,每篇稿件后请注明具体演讲时间、地点、讲坛名称及主讲者简介、照片等资料。各市所推荐稿件请于11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Email:NTL1702@163.com)。已公开发表的成果以及论文、调研咨询报告等非讲稿类作品不得推荐。
联系人:江苏省社科联科普部 倪同林、刘洁
电话/传真:(025)83312461,83353872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
邮政编码:2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