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6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 信息来源: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各外语类学会,各高校社科处: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实施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立项的符合延期条件或到期应结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所有到期应结项目,最多延长1年时间,延期到期的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的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撰写外语教学、实践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等相关教材或论著;公开发表论文;撰写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课程教学与社会实践成果,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重点项目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一般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立项不资助项目选择上述成果形式其中之一即可。
2.成果要求:结项必备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正式刊出,且与立项主题相关,用稿通知(录用证明)不予认可。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请自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包括普通查重和AIGC查重),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核心观点、研究结论、关键数据、逻辑论证等创造性思维和决策性过程。省社科联将对研究报告进行抽查,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纳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3.研究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三、结项验收与报送材料
1. 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验收未合格延期的,需要下一年度重新提交结项材料。
2.提交的结项材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鉴定结项审批书》(需单位盖章)和研究成果。纸质版的《鉴定结项审批书》与研究成果材料分开装订,寄送1份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电子版上传至省社科联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
3.报送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
4.请各单位对照结项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符合结项条件后盖章报送。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406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邮编:210004)
联系电话:025-83325615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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