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监督工作回顾
省社科评奖工作监审组
倍受全省社科界关注的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在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燕文和省政府副省长傅自应为组长的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有力领导下,自始至终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确保了评奖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明确标准,选准配强,用一流的专家审读一流的成果,夯实公平公正的基础。为确保评奖结果得到学界、学者和社会的认可,充分体现评奖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省社科评奖领导小组确立了评委遴选的标准。
一是严格实行申报回避。有申报成果的不得选为评审专家,即便是参评成果第二作者的也必须回避,有效地避免了打关系分、人情分等现象。
二是严格本省评审专家资格认证。评审专家主要从各单位推荐的各学科正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中遴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基地)带头人(负责人)、省委组织部333工程入选的专家、省教育厅青蓝工程入选的专家、省人事厅高级专家数据库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的专家、担任院、系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主要承担者、省部级社科奖或科技奖等政府奖获得者;省级机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知名专家,主要参与决策咨询类成果评审;注重选聘中青年专家,注重体现各高校及学科建设的实力和特色,尽量扩大评审专家所在单位的覆盖面,确保每一学科都有足够的与之相匹配的专家参与评审。
三是严格筛选外聘专家。本次评奖我们委托上海市社科规划办聘请30多位“代表上海社科界最高水平,在学界具有广泛影响”的专家担任外聘评委,在初评阶段就提前介入进行背靠背审读打分,这一外省专家的“前移”,进一步推进了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巩固了整个工作的公信力。此外,整个评审工作邀请新华日报记者全程监督与观察,此举亦属国内首创。原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社科院院长尹继佐教授,愿华东师大党委副书记吴铎教授对评审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认为我省评奖工作的程序、评审办法、专家产生机制等,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原主任曹沛霖教授,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贻志研究员、陈家海研究员认为审读评分表设计合理,要点准确,可操作性强,比教育部和其他省份的同类评审标准更加规范。
二、严明纪律,公开承诺,用一流的服务保证一流的评奖,打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为确保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我们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宣传上先期造势,强化公平公正意识。初评和复评阶段,省第十二届社科评奖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张颢瀚教授分别召集各批次评审专家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评奖动员,站在江苏社科繁荣发展大局和建设社科强省的高度,向所有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讲清保证评奖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性,讲清一但发生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让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学界及社会的关注进入每个参评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头脑中,充分认识此项政府奖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和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我省社科优秀成果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以及在建设文化强省与教育强省中的支撑作用,要求大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不仅要评出优秀的成果和优秀的人才,更要评出社科界的精气神,以社科强省作为目标团结激励社科界,从而形成“评审结果要体现江苏风范、全国一流”的共识。
二是保密上先期承诺,自觉接受学界监督。首先,在申报阶段就要求各申报人自查申报成果有无抄袭、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之嫌疑,在申报表上必须填写自查结果,对申报成果的唯一性和排他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其次,专门成立评奖监审组,对评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100多位评审专家参加的评奖工作动员大会上,省第十二届社科评奖专家委员会执行副主任、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张颢瀚教授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开承诺:严格遵守评审流程和各个环节规定,确保每个细节都不出现差错;为评审专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按学科分组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不打招呼说人情,不干扰影响评审专家独立评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外传评审过程和结果,不泄露专家评价内容和相关打分数据。
三是服务上先期对接,营造严谨缜密的评奖环境。完善联络员制度,以高质量的后勤工作保障评奖工作的质量。各学科组安排一到两名联络员,负责该学科的组织联络工作,采用“一盯一”的方式,由各组联络员负责单线通知、单线联络、单线收取评分资料,避免打分泄密,有效屏蔽了外界不正常的干扰。精心设计初评评分表。经过反复推敲和斟酌,形成便于操作、控制打分弹性、四个梯度变化、60分为起点的初评综合平分表,力求做到要点准确,繁简适度,科学合理。完善社科评奖统计系统。实现了成果申报、学科分组、打分录入、统计教核、结果划分、奖项确认等环节的电子化、智能化,不仅提高了评奖效率和服务质量,而且有效回避和杜绝了人为干预及差错,增强了评审结果的说服力。
三、改进方式,完善程序,用一流的制度评出一流的奖项,创新公平公正的机制。评奖方式和程序是评奖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关键所在。为创新社科评奖机制,提高社科评奖结果的社会公认度,省社科联做了大量科学、细致、深入的工作,在认真总结上届评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邀请省内近20所高校300多位专家学者组织召开了20余场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咨询会,还发送2000余条电子邮件、1500多条信息,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奖工作程序、评审办法、专家产生机制等,力求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公平公正公信。
一是初评打分“背靠背”,防止个人学术权力蔓延。继续完善“背靠背”打分的初评环节,每项成果由7位专家分别独立审读评分,本省5位,外省2位,然后汇总评定,以增强评奖的公正性。多位专家独立打分,不交流、不讨论、不偏于一家之言,博采众评,最大程度地客观反映每项成果的学术价值。这种初评方式,充分发挥了每位专家的学术能力,同时也较好地限制了个人学术权力的干扰,方法科学,结果客观。“背靠背”打分,打破了以往一人主审、少数人决定结果的做法,避免了个人主观性,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这既是对评委工作的认可和尊重,也避免了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影响,强化了评奖的保密性。这种独创的“背靠背”打分是一项跨越性的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传统评分的诸多弊端,不仅是我省社科评奖工作的一大突破,在全国也具有示范意义。
二是复评“不翻墙”、“不跳水”,保持评审工作的延续性。复评工作借鉴了高考招生划档录取的形式,按照初评专家打分的结果,分别划分一、二、三等奖的分数线,每段分数线都按获奖指标的120%进行选取,同时规定不同等级奖项之间,低等级奖项不能“翻墙”跃升为高等级奖项,高等级奖项允许下放到低一个等级的奖项,而不允许“跳水”到级差二个等次的奖项,这样的评选规则和组织程序设置,既尊重初评专家的评审结果,又给复评专家组以较大的选择空间和比较余地,有效防止了复评发生重新洗牌现象。
三是大力推出新人新成果,积极培养社科队伍中坚力量。中青年专家是江苏社科事业繁荣发展的希望和未来。本次评奖呈现出三个特点:参与评审的比例明显提高。按照省委、省政府“要在全国有引领性,要激励更多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脱引而出,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的要求,在1700余人的专家库中,大幅增加了中青年专家的比例,50岁以下1080人,占专家库64%;55岁以下1440人,占专家库85%,基本覆盖了全省高校和部分省直机关。初评阶段的评审专家中有超过50%的是中青年专家,复评阶段的评审专家中有近50%是中青年专家。申报成果的热情空前高涨。以往中青年专家感到这是江苏社科界唯一的省政府奖,可望而不可及,有畏难情绪,不敢申报的大有人在。通过前期宣传,中青年专家意识到积极申报不仅是一种期望,更是一种责任。部省属高校和省直机关申报成果中,50岁以下的申报人约为1471人,占省直申报成果的55%(其中有456人进入复评,占省直复评总数的70%;进入评奖专家委员会合评的有338人,占省直合评总数的68%);55岁以下的申报人约为1636人,占省直申报成果的62%(其中有554人进入复评,占省直复评总数的86%;进入评奖专家委员会合评的409人,占省直复评总数的83%)。提请评奖领导小组审定的一、二、三等奖中,50岁以下的271人,占获奖比例54.2%;55岁以下的338人,占获奖比例67.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稳步推进。江苏是改革开放先行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示范区。本次评奖奖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成果、反映江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成果倾斜,一等奖由上届的2项增加到5项。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省第十二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通过省社科联党组强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本次评奖工作一定会实现预期目标,交出一份省委省政府、社科界和社会各界都满意的答卷,必将示范江苏,引领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