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这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于全省社科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哲学社会科学”“促进”这两个关键词和“保障”这一个核心内容,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着眼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大局,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总结提炼江苏经验,规范解决突出问题,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从哲学社会科学的机构与人员、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传播与普及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度重视。2021年7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将《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列为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作为重要创制性立法项目加以部署推动,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起草,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参与制定。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推动出台条例列入2022年社科强省工作要点。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爱军同志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制定工作,主持召开专题部务会研究审议条例文本,就条例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社科联主席曲福田同志启动部署条例起草工作,带领起草组开展专项调研、组织协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持续推进立法进程。省政府副省长马欣同志专题听取条例起草情况汇报,并对条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指导意见。
2022年2月,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参加,组成起草工作组。起草由法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法工委各1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3家单位有关处室同志和有关专家作为起草组工作人员,扎实推进条例起草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起草工作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全面梳理党中央、省委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了起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二是深入交流探讨,提出草案文本。起草工作组系统研究政策文件中的各项制度措施,吃透各项具体政策规定,切实把握有关政策要求。在省内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开展调研,听取教育厅、社科院、省委党校、有关高校及其社科研究机构、各设区的市的意见建议,梳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各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制度需求,列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对策研究,形成可入法的制度条款。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法协商。起草工作组集中专门时间、进行封闭管理开展起草工作,采用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交流探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起草必须把握的具体要求,对框架结构进行谋篇布局,将党法党规转化为法律规范,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字斟句酌、推敲完善,使草案文本做到方向导向鲜明正确,更加符合立法规律,凸显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和功能。四是认真论证修改,履行立法程序。2次召开立法论证会,分别邀请了社科界的专家、资深专家进行立法论证,就法规草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和法规实施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论证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请示,并得到了支持和具体指导。在此基础上,起草工作组对法规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按照有关规定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分别于2022年5月、7月两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获高票通过。
省社科联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法治保障,较早启动条例制订的前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作为条例正式起草的参与单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与职责分工,把条例起草工作作为理事会和社科联机关的年度大事要事,积极推动相关研究,不仅为条例顺利起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形成高质量的条例文本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组建工作专班。2021年7月开始,省社科联成立《条例》起草筹备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新科任组长,全面启动条例起草的前期准备工作。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和各处室全员参与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搜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形成40多万字的立法参考资料并汇编成册,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邀请省内知名立法专家,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到有关高校、设区市和兄弟省份开展专项调研,并将相关研究成果在2022年初举行的常务理事会上征询意见。三是全力联合攻关。立足于社科联职能定位,对相关关键制度设计进行科学论证,对重要条款的取舍进行认真权衡,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宣传部密切配合,提交了一份高质量的条例文本,为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做出了社科联应有的贡献。
《条例》的出台弥补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性立法的制度空白。随着2022年9月1日条例的正式施行,必将有力推进江苏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汇聚更强思想力量。
(省社科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