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市经济学会荣誉理事 储东涛教授
不久前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其中“一核”是指上海,“五圈”是指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和宁波都市圈,“四带”是指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以及沪杭金发展带。《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最大的亮点是江苏南京被定位为长三角唯一的“特大城市”。同时,又将江苏两个都市圈纳入其中:南京、苏锡常都市圈。对南京都市圈而言,要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功能,丰富特大城市内涵,加快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辐射带动淮安等市发展,促进与合肥都市圈融合发展,把南京打造成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和金融商务服务集聚区。
总的来看,深化改革,创新思维和探索新路是江苏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之路。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到了城市群发展的中后期,要顺应市场主体的选择,减少城市群内各级城市政府的行政干预,让市场按照经济规律配置资源要素,构建优势互补、分工高效的产业集群,增强城市群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
第二,加快建立一体化的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的有机联系,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打造开放一体的市场空间,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的共建共享,促进城市群人力资源的高效自由流动,形成城市群的整体效能。
第三,加快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形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好沟通、有机互动,引导城市群空间合理拓展、经济均衡增长、协同机制日臻健全和完善。
第四,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要主动破除体制机制方面的“玻璃门、旋转门”,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更好地发挥统一市场的规模集聚效应。
(上述观点根据作者在省城市经济学会“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与江苏城市群创新发展”论坛暨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发言摘要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