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阅
《决策参阅》2015年第49期:关于深化完善江苏外资总部经济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4-13 | 信息来源:

  课题负责人:丁  宏   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内容提要]近年来,江苏外资总部企业数量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仍以制造业为主,各项指标逆势增长,带动效应日益显著,但与京沪比,仍存在差距。为此建议:一是加强统筹规划,构建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二是整合资源要素,促进总部企业集约集聚发展;三是降低商务成本,加强适应总部经济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四是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为总部经济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六是拓宽总部经济政策,鼓励国内企业总部入驻。

  外资总部企业是外商投资中最具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关键,发展总部经济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增强外资溢出效应,有利于带动本土企业发展,对于江苏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三个国际化”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创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意义重大。

  一、江苏外资总部经济政策效果综合评价

  1.外资总部企业数量不断扩大。目前,江苏在全省设立的外资总部经济类企业数量已达141家,成为全国最多的地区之一。其中,地区总部72家,包括投资性公司34家,管理性公司38家;功能性机构69家,包括研发中心50家,其他功能性机构19家。2015年拨付资金达9134.63万元,比上年增长48%。

  2.各项指标逆势增长,带动效应日益显著。外资企业年度联合年报数据显示,江苏141家总部企业2014年投资总额220亿美元,同比增长99.74%;累计注册资本129亿美元,占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3.83%;营业收入2357亿元,同比增长12.11%;利润总额179亿元,同比增长10.76%;纳税总额137亿元,同比增长7.02%;企业出口总额1936亿美元,进口总额5385亿美元,研发投入44亿元。

  3.产业结构仍以制造业为主,现代服务业为辅。目前江苏141个外资总部企业中,制造业企业110个,占比为78%,主营行业有化工、纺织、电力、化妆品、汽车、电子等;现代服务业企业31个,占比为22%,主营行业有零售、金融、物流、商贸等。在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总部数量全国前10位的城市中,省会城市南京位居第10位。

  4.与京沪仍有差距,发展速度落后于中西部部分地区。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北京认定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53家;截至2015年11月底,上海认定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31家。近年来,重庆、成都、太原、长沙和合肥等中西部部分城市外商投资和总部经济发展增速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及苏、沪、粤等发达地区。

  二、深化完善江苏外资总部经济政策的建议

  1.加强统筹规划,构建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一是行业领域方面,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导向,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金融保险、航运物流、科技研发、专业知识服务等领域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总部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推动制造产业链向高端延伸。二是在总部类型方面,除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综合性(营运)总部外,注重吸引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投资中心等功能型总部,集聚研发资源和税源。三是区域分布方面,南京宜构建以跨国研发中心、国际金融总部带动为主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苏、锡、常宜构建以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带动为主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昆山宜构建以开放度和区位优势带动为方向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连云港、盐城、南通则宜构建以港口、物流、新能源等海洋经济为特色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

  2.整合资源要素,促进总部企业集约集聚发展。总部企业集聚化发展是总部经济壮大的必然路径,一是要依托现有产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城市中央商务区等载体,培育总部企业集群。如城市中央商务区重点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企业和中央、外省市大企业总部;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引进国内外企业综合型总部和研发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投资中心等各类功能型总部;在部分城市、园区,尤其是苏中苏北总部经济尚不发达地区,规划建设成长型和中小型企业总部集聚区。二是要特别注意避免载体重复建设、土地资源浪费、省内恶性竞争的问题,强化全省总部集聚载体的资源整合和功能错位。如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高端新兴服务业总部集聚园区的培育、成长和发展周期较长,投入需求较大,宜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实际财力,重点选择若干园区率先发展。

  3.降低商务成本,加强适应总部经济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建设。一是在软件方面,继续加强政策完善。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力度,积极研究突破性政策,如在外汇以及人民币逐步开放方面,给予全球性总部企业以最大的开放度。改进外汇管理制度使企业资金运转更为顺畅,解决限制投资公司对于外债用途、跨境资金池额度受限等难题。合理评估江苏与周边省市的所得税、营业税、交通费等税费差异,在税费改革中关注对总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二是在硬件方面,要优化载体的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如建设高品质的商务楼宇,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给总部企业。

  4.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为总部经济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一是支持总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资源,协助总部企业解决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引进创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构建总部经济园区投融资服务平台,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园区企业贷款补助、贴息和奖励,并在园区内引进财务顾问公司、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战略投资者引进、上市融资等系列化专业服务。

  5.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加大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围绕总部经济发展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需求,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创业置业、医疗、教育、招商等方面,研究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所需人才的引进激励政策。一是在人才引进方面,针对总部企业及职能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在户口、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优先解决;侧重企业需要的专业领域人才,放宽外籍退休年龄人员的赴任限制,为特定人才在国内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于总部企业急需的研发与专业技术人才,可给予其优先申请专项购房补贴、享受限价房福利、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等优惠政策。二是在人才培养方面,鼓励总部企业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实施在职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打造更多适合居住的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疗机构等,让来苏工作的外国人才及其子女在生活、学习和医疗方面更能适应。三是对人才的奖励方面,建立完善与总部企业实际贡献环节相结合的奖励政策,兼顾企业营业收入和税收贡献情况,保障奖励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对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才的奖励和支持力度,明确奖励办法,吸引鼓励各类人才推动总部企业加快发展。

  6.拓宽总部经济政策,鼓励国内企业总部入驻。目前江苏总部经济政策仅适用于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其他类型的总部企业尚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要研究制定针对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苏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的相关鼓励政策,增强总部经济政策的适用性和针对性,缩小内资和外资在政策享受方面的差距,满足国内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总部入驻的需求。鼓励总部企业在苏开展实体性业务,如投资、结算、营销、采购等。针对不同职能、不同类型、不同行业总部企业的特殊需求,制定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内资不同类型企业总部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经济贡献度高、品牌影响力广的本土总部企业。例如,对初步具备发展总部经济的企业制定培育辅导程序;对实施退二进三转型的企业制定结构转型调整扶持项目;对通过并购整合发展总部经济的企业提供专项服务;对有能力通过“走出去”做大做强的企业给予资金、外部信息、优惠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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