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阅
《决策参阅》2015年第22期:“十三五”江苏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16-02-22 | 信息来源:

十三五规划系列决策咨询报告之九
 
    研究基地:道德国情调查研究基地
    首席专家:樊和平  王 珏
    课题负责人:龙书芹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内容提要] 课题组围绕江苏诚信现状及问题,对我省832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江苏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的状况不容乐观,民众信任度较低。“十三五”期间江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迫切。一是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基石。二是多渠道、全方位地建立健全商务信用体系,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搭建社会信任的桥梁。四是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增强司法公信力。
 
    编者按: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省社科联于2014年下半年专门设立42项课题,组织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现选取部分研究成果编辑上报,供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本课题对我省832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调查情况及结果
    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4个部分,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1.政务诚信。居民对政府信任程度有待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度进行总体评价时,30.7%的人持信任态度,48.7%的人选择一般,且信任程度与年龄呈正相关,年长者对政府信任程度更高。“利民”与否是百姓评价政务诚信的重要标准。当被询问“是否经历或听说过征地拆迁中拖欠补偿款的现象”时,有56%的人表示是从新闻报道中听说过此类问题,仅有2%的人是自己亲身经历过此类事件。而经历和听过负面事件的人对政府不信任的比例显著高于平均水平,人们对负面事件的不同认知会显著影响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我国政务诚信存在“强中央,弱地方”的现象,居民对县级以上政府的信任度较高,县(市、)和乡镇(街道)是政务诚信的薄弱环节,也是重新塑造政务诚信的关键。居民对政府的主观信任度与客观信任度存在年龄错位。90后中仅有28.9%的人表示信任政府,50后中主观表示信任政府的人则高达64%。但在实际生活中,当自身利益受损时,90后中有24.83%的人选择拨打政府热线,会向政府求助;但50后中有22.62%的人选择自认倒霉,表现出对政府的失望以及对政策的无奈。
    2.商务诚信。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各行业的信任度总体偏低,且行业间存在明显差异。人们信任度较高的依次是银行、服务业和网络购物行业。有62.2%的人对银行表示信任;医药卫生、中介和旅游行业的信任程度得分位居中游;而受访者认为最不诚信的三大行业分别是食品行业、房地产行业和保险行业,这三大行业的信任缺失体现了公众与商业行业间的尖锐矛盾。
    3.社会诚信。社会总体诚信状况评价一般,不同人群对社会总体诚信状况的评价存在分歧。调查对象中有52.3%的人认为目前社会总体诚信状况一般,认为较差和很差的比例之和达到了全部调查对象的四分之一,而认为社会诚信状况比较好和很好的比例分别为20.3%和1.1%。职业和教育程度会影响公众对社会总体诚信状况的评价,职位越高对社会总体诚信状况评价越差,教育程度为本科的调查对象认为社会总体诚信状况“很差”的比例高于其它学历的调查对象,而学历较低调查对象对于社会总体诚信状况的评价比较乐观。公众对不同人群的信任程度存在差异。调查结果发现:人们对同事的信任程度较高。有55.7%的人认为对同事是“比较信任”的;对公众人物和公务员的信任程度评价为“一般”的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45.2%和48.4%;对陌生人的信任程度较低,有41.3%的人表示对陌生人“不太信任”。人们对陌生人较为警惕,年轻人比老年人更愿意给陌生人施予援手。当陌生人求助时,有78.6%的人选择警惕地和他说话,视情况做决定。即使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中,仍然有13.5%的人愿意主动为陌生人伸出援手。78.6%的人选择警惕地和陌生人进行说话,视情况做决定是否给予帮助。而进一步分析发现,相比于60后的人来说,年轻人更容易向陌生人伸出援助之手。
    4.司法公信。公众对司法的信任程度较低。针对问题“假如你所在的小区被拆迁,而在拆迁过程中,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您将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多选)”的调查发现,选择打官司的人仅38.0%。司法体系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远比不上行政力量和非正式途径,这充分反映了公众对司法公信的信任程度较低。年青一代对司法的信任程度明显提高。不同年龄段的人对维权方式的选择有显著差异, 90后和80后选择最多的维权方式是拨打政府热线、打官司和找熟人托关系;70-60年代的人选择最多的维权方式是拨打政府热线、找熟人托关系和上访;50后维权方式的前三项是自认倒霉,拨打政府热线,拨打12315。由此发现,年青一代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明显要高于老一代人,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
    二、对“十三五”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1.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规范政府行为。要转变行政思维,从“官本位”转变到“人民本位”,切实维护公民权利,建设法治、透明、高效、服务的政府;转变角色定位,从“向上汇报”转变到“向下汇报”,承担服务人民的责任,兑现便民利民的承诺。二是加强公务员诚信道德教育,组织公务员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党校、道德讲堂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诚信道德培训。三是完善监督、惩戒等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重视媒体、网络和舆论的力量。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2.多渠道、全方位健全商务信用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对市场进行严格有效监管。政府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及时向公众发布企业诚信状况,并设立信用预警机制和公众投诉平台。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同时,跨地区、多部门联动彻查假冒伪劣的源头,施以经济和行政处罚,保证市场健康有序运转。二是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力量,形成多元监管体系。政府要减少对行业协会的干预,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行业协会要提高覆盖率,增强代表性,并通过建立行业规范,通过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引导有序公平竞争。三是树立商业诚信价值、加强商务诚信文化建设。商家只有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才会对公众福祉和企业信誉负责。而随着消费者个人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的提高,假冒伪劣的需求市场就会不断缩减,市场风气就会不断得到净化。
    3.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及宣传活动,营造诚信文化氛围。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教育机制,强化思想引导;积极推动诚信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创新,加大诚信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二是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搭建社会信任的桥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对不诚信的行为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进行严惩。对于失信行为,一方面既要通过社会道德力量的渗透进行制约,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实现公民的个人自我约束,同时通过司法程序惩戒失信行为,保障诚信方的利益。
    4.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增强司法公信力。一是减少对司法的干预,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行政权力进行限定。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对政府行政权力的限制和司法的独立程度与国民的信任高度正相关,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民众信任度将上升1.5个百分点;司法独立程度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民众信任度将上升8个百分点。二是克服并改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所遗留的人治传统、“无讼”思想,以及当前民众所存在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淡薄,人情、关系盛行等因素,都会对中国司法公信力的增强产生负面作用,因此,必须正视、克服、改造直至去除这些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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