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之窗
镇江市出台社科成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28 | 信息来源:

 

    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该市社科界唯一的市级政府奖。近日,《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镇政办发〔2014〕43号)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这使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进一步制度化。

    今年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颁布10周年。出台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是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镇办发〔2013〕88号)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镇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具体举措。

    《奖励办法》明确了镇江市社科成果评奖工作指导思想、机构设置、奖励范围、评审标准和程序等,规定市社科成果评奖每2年组织一次,设一、二、三等奖不超过100项,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奖金5千元,三等奖奖金2千元,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都比以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今年上半年,镇江市将开展第十届社科成果评奖活动。

(镇江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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