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的深化与拓展

发布时间:2015-01-12 | 信息来源:

 ——省逻辑学会2014学术年会综述

 

    2014年11月15 日至16日,由省逻辑学会、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联合主办,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承办的“江苏省逻辑学会2014学术年会”在宿迁市委党校隆重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交流了近一年来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上的创新性成果。

     一、逻辑与社会治理研究

    省逻辑学会会长、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从社会治理的逻辑机制研究视角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扬法治思维,而逻辑思维正是法治思维之“硬核”,无论是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都离不开逻辑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这三个“全面”之间的有机关联,需要逻辑理性的支撑。他结合宿迁市委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对“三个导向”(即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内在机制的把握,认为逻辑思维对社会治理有着根本性的作用。省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苏向荣教授在题为“逻辑与政治自信”的发言中,结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等“三个自信”,追问了“政治自信”和逻辑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政治自信”的基础是人民群众,是党和人民在政治信仰或政治理念上的逻辑一致性的体现。在树立政治理念的同时,既要广泛听取普通大众的政治心声,也要用普通群众的话语体系表达政治理论,这是政治理念与人民群众理念相统一的基本途径。两者都需要与理性和逻辑结合起来,使“政治自信”具有充实的内涵。其次,“政治自信”目标要完善政治制度,特别是要完善人民民主协商制度。协商民主的重心是民主,民主协商的重心是协商。因此,需要我们在协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逻辑的功能,从而使协商具有可靠性。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朱千里在“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的报告中认为,在司法解释过程中,不同的解释论点与不同的价值取向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仅有解释方法是不够的,需要进行理论和价值判断上的合理性审查,其中逻辑思维就发挥了重要作用。就法律解释而言,在遵循合法性原则的同时,也要遵守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保守性、封闭性、确定性的自然倾向相比,合理性原则就有一种前瞻性、开放性、灵活性倾向,有利于促进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较好地实现了法律公正的目的。对于法律内容的理解,刑法解释应充分考虑各种社会事理因素,根据社会生活逻辑和经验知识进行实质合理的解释,以弥补抽象法律规则的不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印大双教授在“法律推理从‘逻辑独白’到‘实践对话’的位移”文章中认为,法律推理过程包含了权力与利益、应然与实然、确定性和妥当性、客观解释与主观解释、逻辑与价值、语言与事件、思维与表达、认知与行动等诸多矛盾;在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自然法学和分析法学、实证主义和现实主义、分析哲学与经验哲学的碰撞中,法律已经由文本体现的规范层面转向法律实施的实践层面,法律推理由“逻辑独白”到“实践理性”进行了位移。连云港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门建武老师在以“逻辑推理在罪责认定中的作用”为题的发言中,通过具体的案例诠释了逻辑推理在认定责任和刑事罪责过程的重要作用。如从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来看,需要用逻辑方法去破解这些不同疑点;一旦疑点得到逻辑上的澄清,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就能体现公证合法的要求。同样,在相关刑事罪责的认定过程,也是如此。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认定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认定罪责,而这样的严格性就是逻辑思维;另一方面,在认定罪责的过程中,也会存在疑点和质疑,而解决这样的问题就要遵循逻辑,梳理疑点,回应质疑。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委陆晓研究员等在“现代合作治理愿景下社区警察服务效能研究”文章中,以逻辑应用为视角,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社区警察工作新理念:一是社区警务的公共治理逻辑,包括警务变革与社区警务的提出、治理理论的兴起与警察服务的公共治理之道、社会警务及其合作治理内涵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二是我国警察服务的制度变迁与规范的问题,变迁分为三个时期,即形成期的公安专政、恢复期的综合治理模式构建、创新期的社区警务模式;三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警察服务实践模式及其治理特征,对“萧山模式”、“江汉模式”、“南京模式”和“苏州模式”等实践类型,指出了其当前存在的关键问题及相关原因;四是利用社区警察服务的新理念,做出一个合作治理的分析框架。

    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对逻辑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进行了论述。省逻辑学会副会长、盐城市逻辑学会会长施恩亚教授在与省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大集团董事局主席徐连国合作的“不断强化理论思维,更加注重协同创新”文章中认为,理论思维可以称之为“科学理论思维”,它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物的根本属性,是发展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从当前国内社会建设来看,理论思维是谋划和推进“五位一体”的基本方式;从设定社会发展的目标来看,理论思维是协调理论结果和最低目标的主要形式。理论的创新思维必须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律,任何违背逻辑规律的创新都没有实践的可能性。东南大学陈爱华教授在题为“现代科技三重逻辑的解读”报告中认为,随着20世纪高新技术的发展,现代科技伦理问题正日益凸显,科技伦理风险不断增大,诸如生态环境、人口、能源、食品安全等科技伦理问题困扰全球。我们需要反思现代科技和追问现代科技的本质与意义。现代科技伦理的建构直接关系到科技发展与社会一自然—人如何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从这种逻辑与科学研究的宏观关系中可以看出,把握其中协调一致的逻辑机理就显得非常必要。江南社会学院陈洪良教授在“大数据时代思维变革的思考”报告中指出,基于当前大数据的时代背景,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变化,如衍生了云计算、变革了公共卫生、商业思维、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等等。大数据时代的思维变革同逻辑思维的最新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如逻辑前沿的模糊逻辑,就是云计算、全数据模式等的理论基础。

    二、逻辑与素质教育及批判性思维研究

    近年来,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素养在适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国民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及其养成途径研究,已成为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中国社科院逻辑所研究员杜国平应邀做了“逻辑素质培养与测评”的专题报告。他认为,现代西方人才选拔的机制,特别重视对逻辑素质的测量和评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各类学业能力测试中,逻辑素质测评都是其核心模块之一。在美国各类研究生入学中,都有一项重要的综合能力考试,通常称为一般能力测验或倾向性测验,主要形式有GRE、LSAT和GMAT。这是美国大学研究生录取和奖学金获取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尽管它们测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大体都包括三个主要部分:语言能力,主要包括阅读理解能力、清晰准确的表达能力;推理能力,主要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推理、论证的建构和评价能力;计算能力,主要包括数据分析能力,数量关系运算、处理能力以及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由此可见,实施包括逻辑思维能力测试在内的综合能力测试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顺应了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其次,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有利于构建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体系。再次,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是与国际教育培养、选拔体系接轨的必要途径。不仅如此,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也是可行的。首先,现有的统一考试、分类命题体系为逻辑综合能力测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在相关的考试中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探索经验。再次,有比较成熟的国际模式可资借鉴。最后,有相关的研究团队和项目支持,比如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的重点项目“提高国民逻辑素质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研究”、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招标项目“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等。江苏理工学院程树铭教授在“论图形推理”论文中指出,尽管图形推理表现形式多样,但逻辑推理则是其中的核心方式,因此,测试图形推理能力实际上就是测试逻辑推理能力。

    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在“逻辑应用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发言中认为,批判性思维及其作用研究的兴起,为认识与发挥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提供了新的条件,但是关于“逻辑应用”理念上的一些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这种作用的发挥。因而,理清“逻辑应用与批判性思维的关系”,对当前批判性思维的教学与研究至关重要。张建军教授认为,批判性思维素养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合理怀疑、合理置信”,这两个合理都是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更要慎批“逻辑主义”或“逻辑中心主义”。如果非要谈“主义”,批判性思维理应是“逻辑中心主义”,因为其所体现的就是“一求四讲”(求真、讲理、讲规则、讲条件、讲系统”)的“逻辑精神”,其核心是“讲理”。只要我们在逻辑应用中明确批判性思维视角,则发展程度不同的三大逻辑基础理论(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及辩证逻辑)所研究的“演绎有效性”、“归纳可靠性”和“辩证灵动性”都是批判性思维的基本支柱,其层次具有递进性。离开逻辑应用谈批判性思维,无异于舍本逐末。江苏职业信息学院王裕宁教授则在“关于批判性思维的训练”报告中,探讨了批判性思维的基本特点:其一,“创新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不墨守成规,善于改变思维习惯,从新的思路来审视问题;其二,“独立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对掌握的知识进行有目的的发送,从而形成一个对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判断、推理的独立思维系统;其三,“深刻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立意高远、论点精辟、分析透彻,对事物的本质能作出与众不同的解释,使问题可以呈现拨云见日的新鲜感。就逻辑与批判思维的一致性来说,也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批判性思维创新要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则;其二,批判性思维的独立性要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其三,批判性思维的深刻性要体现出逻辑推理的严格性。总之,对于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训练应该立足于逻辑,要着重从培养逻辑思维入手来训练批判性思维。江苏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张存建副教授在“批判性思维教育的逻辑依赖与超越”的发言中强调,批判性思维离不开逻辑理论的支撑,而批判性思维教育的功能就在于维护文化的整体性。他指出,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中,逻辑教育的不足成为批判性思维发挥其文化功能的一个软肋,因而当前倡导批判性思维必须加强逻辑教育。在批判性思维的教学实践中,应该突破知识构建式的学习,加强以培养批判性思维作为教学的着力,但不能离开逻辑教育谈批判性思维。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禤庆文博士在“从修辞学‘雄辩术’到公共理性”的发言中,则简要地梳理了修辞学、理性和批判性思维之间的关系,并从三个方面做了概述:其一,在考察修辞学产生的基础上,把修辞学与逻辑历史结合起来,考察了古希腊时期的修辞学或辩论术,而古希腊的辩论术正是逻辑创生的现实基础。其二,把逻辑学和理性论证以及公共理性结合起来,考察了古罗马时期的社会政治状况,强调逻辑对公共理性的基础性作用。其三,把修辞学、逻辑学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强调批判的依据不是权威或某个人,而是基本的逻辑规则。

    三、逻辑与文化传承研究

    省逻辑学会秘书长、南京大学现代逻辑和逻辑应用研究所王克喜教授在“简论佛教逻辑发展中的三支轮式”论文中认为,佛教逻辑发展至陈那时期所出现的重要形式变化。陈那把五支论式改为三支论式,由此成为了佛教逻辑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使得佛教逻辑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标志。南京大学逻辑专业博士生、香港留学生黄盛在“‘汉语的逻辑结构’写作报告”文章中,试图从深层逻辑结构澄清对古代汉语的诸多误视。他认为,汉语具有语法结构是肯定的,只不过与拉丁语系的语法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同;分析汉语的逻辑结构应该有不同的方法;作为位序语的汉语其实更像人工语言,这样,可以论证汉语的逻辑结构乃建基于一种函数关系。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罗龙祥在题为“论严复的正名思想及其当代启示”的发言中认为,作为严复逻辑思想的重要部分的正名思想,虽然与中国的名学传统有一定的关联,但对严复来说,更主要的则是立足于现实的迫切需要:既立足于发展自然科学以及科学技术的需要,也是为了从根本上纠正传统治学的心态。因此,严复正名思想更强调的是从人的内在精神的角度来解决那个时代救亡图存的现实要求,而并不是停留在技术改造的层面。正因如此,严复的正名思想对于当前民族复兴的时代诉求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逻辑与思想分析、哲学践行

    “思想分析与哲学践行”,是省逻辑学会挂靠单位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近年来所开拓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也是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生动体现。本次年会上,省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逻辑所思想分析实验室主任潘天群教授在发言中,提出了中国哲学传统下的哲学践行模式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即传统中国文化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具体来说,佛教文化中的修行就是一种哲学践行方式,通过具体行动使自己思想得到完善,促使思维具有一致性、清晰性的逻辑活动;不过,佛教的修行,多是苦行,缺乏具体生活的基础。相比而言,儒家文化所强调的是入世修行,通过具体的生活事件的反思来达到人格完善的目的,体现了逻辑思维的一致性。而道家文化可以看做是介于儒家和佛教之间,既有出世修行的要求,也有入世修行的要求。从哲学践行的角度来看儒释道,都可以看做是心灵深处的平和、完善,也是一种思维的合乎逻辑的表现。当然,中西方的比较也会引申出相应的问题,比如,西方的哲学践行的目的是使思想清晰;而在中国式的哲学践行范式中则在于能够反思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认识自己。潘天群教授在其另一篇“思想分析的理论预设”的论文中认为,思想分析本质就是一种哲学践行,是应用逻辑方法对人们的心灵问题进行治疗,本身预设了人的思想病症,即“惑”,其根源就是逻辑认知上的冲突。“惑者”有健全的心灵,而思想分析则是价值中立的。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龚艳在“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可行性问题”发言中,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视角分析了哲学践行的相关问题。他指出,在当前对心理疗法的科学性探索中,关于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科学性能否获得证明的问题存在诸多争论,给人们留下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科学性站不住脚”的印象。然而,沿着理性的证伪主义方法论的思路,在详细考察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理论内核及经验案例后就会发现,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能够合理地分析该疗法的理论硬核和保护带的假说,解释了它在理论上和实际应用过程中的进步性和可靠性。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副教授杨宏秀在“哲学咨询对咨询关系的不同定位”论文中,以“叔本华的治疗”为文本,阐述了哲学咨询中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咨询关系机制。他认为,一方面,心理治疗的关键是来访者在良好咨询关系中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从而解决很多心理问题的困扰;另一方面,新兴的咨询关系则更加强调来访者与自己所建立的关系、从而在挖掘自身治愈能力的基础上解决心灵问题。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戎雪枫在“评拉伯纯哲学立场的哲学咨询观”发言中认为,拉伯所开创的FITT哲学咨询路径的基本思想,主要是从否定方面对哲学咨询的特质进行了相关研究,是对著名哲学践行家阿亨巴赫所主张后现代式的“超越法”的批判性发展,强调哲学践行要扎根于人的具体的社会生活之中。南京大学逻辑专业硕士生耿琳琳在“论斯多亚学派的灵魂治疗术”论文中表明,古希腊最大的逻辑学派之一斯多亚学派的治疗哲学,是立足于对“激情”等人类的各种本体性的精神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安抚人心、慰藉灵魂的作用,从而使哲学真正做到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功效。

    五、逻辑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

    为了充分发挥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作用,加强与语言学界的交叉合作研究,本次会议邀请了全国语用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新仁教授作“隐含意义的多元符号构建”为题的专题报告。他认为,研究语言交际可以关注五个方面:其一,语言传达意义、类型及其特征,如概念意义、人际意义、语篇意义以及字面意义、会话含义、弱暗含等;其二,意义传达的语言形式;其三,意义传达发生的语境及其对意义传达的影响;其四,意义传达原则和策略,包括合作原则、新格莱斯原则、关联理论等;其五,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在传达意义时的互动方式。作为符号学的一个分支,语用学注重对隐含交际特别是隐含意义的研究,从而形成了多个理论模式。根据关联理论,交际是示意推理的过程,从认知语用学的角度来看,交际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彼此的认知环境,示意行为需要帮助实现这一目标。而制约示意明晰程度选择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示意方式应让对方获得自己的交际意图;示意方式要考虑对方的语境资源和认知能力;示意方式受制于交际关联原则等。总之,隐含意义的传达和接收离不开逻辑推理的支撑,这种涉及各种衍推类型的推理得益于多元符号的支撑以及百科知识的参与,既表明了逻辑推理在社会文化中的纵深渗透,也表明了社会文化对于逻辑推理的广泛支撑。

    在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研究方面,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洪龙教授在“大数据背景下的2n值命题演算框架”的报告中,以大数据时代作为研究背景,认为建立2n值命题演算(2nP)的框架,能够为大数据科学奠定基础。根据多值逻辑的特点,把数据冗余、key-value模型作为例子,直觉地讨论2n值逻辑在大数据研究中的有效性。在2nP的研究方面,通过描述2n值逻辑真值形式并采用位结构刻画了联结词的功能,由此建立了2nP的形式P,并证明P的一致性、可靠性和完备性,进一步建立赋值函数并从语义角度证明公理和推理规则的正确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2nP与经典逻辑的关系,从而凸显2nP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前景。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师刘辰在“LTL在计算机病毒中的指导及其可满足性”的发言中指出,LTL(Linear temporal logic)即线性时序逻辑,不仅是哲学家分析问题的工具,而且在数学、物理、人工智能、数据挖掘以及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由此,可以从图灵机对于计算机病毒的不可判定性入手,通过计算机病毒的形式化定义和LTL对于具体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从而为计算机病毒的归类和检测提供可能性。

    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顿新国教授在“确证悖论的认识论解”报告中,从三个方面对认识论悖论做了系统的论述。首先,从两个方面系统地考察了亨佩尔关于确证悖论相关思想,从而得出“确证悖论是关于知识或合理相信的悖论”的结论。其次,分析了亨佩尔方案中的相关因素,即分析了“令人误解的直觉”和“心理幻像”两个因素。最后,提出了消解确证悖论的认识论方案,该方案的基本策略是保留和重塑尼科德标准,即将确证等值条件修改为确证内容等同条件,从而以认识论的角度消解确证悖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宋荣在“信念、内容与命题”的发言中,从三个要素论述了罗素的信念内容观。首先,详细地阐释了罗素思想中的信念三要素,即实在物、所相信的东西以及相信等几个部分。其次,考察了罗素思想中的命题与信念之间的关联,强调无论是意象-命题还是语词-命题,都是伴随一个使其为真为假的事实而出现的。最后,阐释了罗素信念内容观的当代启示意义,南京大学逻辑专业博士生侯旎在“科学推理的研究:从‘关系范式’到‘程序范式’”论文中认为,在解决科学推理相关问题中,存在多种路径,这些路径可以归结为两种研究范式,即关系范式和程序范式。关系范式的各种具体路径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哲学学者的广泛关注,但程序范式却没有得到哲学领域的足够重视,因此有必要对这两种范式的关系进行厘清,以便更好地把握科学推理的研究走向。淮阴师范学院武庆荣博士在“布兰顿及其推理论”的发言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布兰顿推理论的思想渊源:第一,塞拉斯“理由空间”的推理思想,这一思想对于布兰顿推理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第二,弗雷格的分析哲学方法论的思想,这一思想对于布兰顿的影响是深刻的,弗雷格很多分析方法都是布兰顿推理论的技术方法根源。第三,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理论中的实用主义方向,可以说,布兰顿的推理论就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意义使用论。南京大学逻辑专业博士生张亮在“循环的‘真’概念与真理修正理论探析”论文中,阐释了美国哲学家A.古普塔提出的“真理修正理论”,试图修复克里普克建立在强克林三值逻辑基础上的不动点理论的缺点,进一步说明“真”概念在自然语言中的用法,从而成为解决语义悖论之语境迟钝进路的最重要代表。认为该理论的关键是承认“真”是一个循环概念,并依据循环定义提出修正规则,用修正规则来阐明“真”概念的实际使用。在分析真理修正理论所受到的批评与辩护的基础上,他运用RZH解悖标准辨析表明,该理论进一步研究的焦点在于其作为一种解悖方案的“非特设性”哲学说明。南京大学逻辑专业硕士生张淑慧在“辩护逻辑与格蒂尔问题”论文中认为,在格蒂尔问题的众多研究中,阿尔捷莫夫的辩护逻辑分析路径不仅揭示了格蒂尔问题隐藏的前提,而且通过形式化的方法揭示了该问题的本质;然而,阿尔捷莫夫的分析只限于问题一,对问题二却未做任何处理,而后者恰恰是说明格蒂尔问题的产生与问题一中的相关问题无关,因此对它的研究对于理解格蒂尔问题的实质是有必要的。

    大会还对获得本次学术年会“优秀论文”的作者进行了颁奖。

 

      (省逻辑学会   罗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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