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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分配不均最重要的是起点公平


谭雄伟在《新华网》上发表评论:改变分配不均,最重要的是起点公平。

如何解决贫富差距、如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开出种种“药方”:有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有强调加强社会保障的,也有人提出要进行第三次分配,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来帮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这些对策的理论基础就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或者再加上“第三次分配注重社会责任”。但是,这些对策都属于事后调节。现在最大的问题恰恰是公民的起点不公平问题非常突出。

如果没有起点的公平,必然导致初次分配就严重失衡。在经济学上,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 GDP 的比重被称为“分配率”,它被视为衡量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2000 年美国分配率为 58 . 31 %,德国为 53 . 84 %,英国为 55 . 27 %。可是在我国,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却已表现出严重的不公平,上海 2001 年为 34 . 90 %,广州 2001 年为 46 . 47 %(《中国经济时报》 2004 年 9 月 4 日 )。因此,我们初次分配的不公平明显比发达国家严重。初次分配是根本性的分配关系,在初次分配中一旦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政府在再分配中很难加以扭转,所谓的第三次分配更是杯水车薪。

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应该没有垄断,没有权力的寻租,没有人为的“路障”,大家凭本事吃饭,靠实力说话。这种机会的平等是最重要的,如果再辅以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调节,就能够有效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给每个人一个公平的起点,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最重要途径。

 

  
编辑: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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