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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女学研究会老年学学会联合开展 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


【江苏社科网讯】按照国际通用的老龄化标准, 1999 年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2006 年末我省 60 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比重的 14% ,呈现出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高龄化比例高、空巢化程度高的特点。为实际掌握空巢老年人家庭的生活状况、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省妇女研究会、省老年学学会、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联合在南京地区开展了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对策的调查与研究。

调查于 2007 年 4-6 月在老龄化情况突出的南京市鼓楼区和六合区进行了老年空巢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这两个区老人家庭结构代表着未来其它城市、乡村老龄人口家庭结构发展的趋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调查经过精心设计,采用了文献资料、调查问卷、座谈会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研究。

调查显示,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江苏人均预期寿命大大延长,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当前南京空巢老年人生活状况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正在分享小康建设与和谐社会发展的成果,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不同程度地得到实现,大多数被调查者生活安定,居住舒适,健康良好,可以说生活在南京的空巢老人是幸福的。但与此同时,老年人也面临着生存的压力,发展的困难,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不同群体老年人生活质量存在显著的差异,部分群体老人生活负担较重;老有所医成为困扰老年人的头等大事,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心理健康与精神慰藉问题凸显,成为被社会忽略而又普遍存在的问题;老年群体的积极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参与水平亟待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状态堪忧,生存压力较大;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仍需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有待细化。

通过调查,专家建议:一是要把老龄工作作为 21 世纪江苏的一个重要省情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老年工作,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二在政策的层面上要充分体现政府在养老中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与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及时分享小康建设的成果。三要加大对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四要建立科学的养老观念,改变重机构养老轻家庭养老,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五要加强老年活动阵地与为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六要进一步适应我省人才大省建设的需要,不断畅通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的聪明才智。七要更多地关注老年妇女的生存状况,不断提高老年妇女的社会地位。就此,课题组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重点政策建议:一是及早制定出台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相适应的,适合江苏省情的《江苏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六有”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鉴于电视、广播已成为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娱乐载体,建议建立专门针对老年观众的电视频道、电台频率,多开发一些适合老年人观看、参与的电视、广播节目,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实施全省统一的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各类公园、风景区、博物馆、展览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活动的设施和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在全省统一执行老人免费乘车、免费使用公共厕所的规定。四是建议在城镇对赡养高龄老人家庭的子女实行老人重病护理假;对于与老人异地生活而自身生活有困难的成年子女,提供交通费补贴,使老人在节假日能够得亲情的关爱。五是每两年为低收入空巢家庭老人实行一次免费体检,为普通空巢家庭老人实行一次低收费的体检。六是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与低保标准提高同幅度同比增长扶助金标准,并使享受对象扩大到城镇年老无退休养老金的独生子女家庭老人。七是为 80 岁以上单身、高龄老年人安装救助门铃。 (省妇女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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