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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逻辑理性
——省逻辑学会学术年会暨专题研讨会综述
【江苏社科网讯】今年以来,省逻辑学会先后召开三次专家学者座谈会,就逻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逻辑理论与应用、逻辑学教学等方面内容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研讨和交流。现将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逻辑理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维规范
省逻辑学会会长、省委党校张桂岳教授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了逻辑思维具有的五个特征:理性特征、合理性特征、公理性特征、全人类性特征、自然性特征,指出正是这些特征决定了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时代呼唤理性,实践呼唤理性,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及和谐社会构建呼唤理性。哪里有理性,那里就有和谐;哪里无理性,哪里就不和谐,甚至是出现混乱和灾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逻辑思维,需要逻辑科学和逻辑工作者发挥应有的作用。
省逻辑学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特征,分析逻辑的具体社会功能。他指出,“民主法治”的共同特征就是尊重论证,而为论证提供“理性法庭”正是逻辑的基本职能;“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均呼唤社会的规范化,而社会规范化的深层底蕴正是社会的理性化,而逻辑正是社会理性化的支柱性学科,逻辑思维的缺位即意味着理性的缺位;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的程序化、合理化与宽容精神,辩证逻辑以“动态平衡”为特征的方法论,以及各种相关应用理论,在建设“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体系方面也具有重要功能;逻辑对条件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人们理性地理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必要性,系统地“统筹”各种条件链条,增强思维的整体性与前瞻性。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以理性精神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社会共同体之间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社会。与会学者一致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逻辑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逻辑研究与应用在实现这项伟大社会发展目标的实践中大有用武之地。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应用辩证逻辑
省社科联原常务副主席主席赵杰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党中央克服以往极端化、片面化思维倾向所做出的英明论断,这一论断中所包含的辩证思维方法十分清晰。省委党校副校长周明生教授在报告中指出,要用辩证思维方法来建设和谐社会,就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情况,差别化、分层次地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能搞一刀切和齐步走。全国有个东西问题,江苏有个南北问题,这都需要我们运用辩证思维,用逻辑科学精神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取得实际成效。无锡市公安局局长、无锡市逻辑学会张跃进会长也结合公安管理实践指出,在化解由弱势群众、民间非政府组织或各种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中,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认识与解决问题,对营造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南京市逻辑与思维科学研究会会长张义生教授则在大会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思维方式上做到科学化,必须实现思维创新;而思想路线、思想方法的创新既是理论创新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完成整个理论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河海大学刘爱莲、周瑞良两位教授在其联合提交的论文中指出,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均衡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在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企业利润与劳资关系、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问题时,要善于运用辩论思维方法,善于把握社会发展的“度”,善于协调和解决各类利益冲突与矛盾,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同时努力,才能使我国社会各方面关系处于适度范围,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张桂岳教授认为,从辩证思维角度来看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应该是指人际关系融洽、社会状态良好、人们感受舒适的美好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应致力于研究、解决各种关系问题。当今中国出现的大量公共政策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物质条件上的和谐与人民内心感受上和谐之间的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和谐总是与不和谐相伴随的。当今社会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分配方式,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价值观念,不同生活方式,都反映出了差异中的统一和统一中的差异,都需要我们认识和理解和谐中的冲突与冲突中的和谐。和谐社会的实现不可能一帆风顺,它将在平衡与不平衡交织中曲折向前。
三、逻辑理论与应用
会上,专家学者们还就逻辑理论和应用展开研讨,报告了在现代形式逻辑、语言逻辑、逻辑哲学、科学逻辑、决策逻辑、创新思维等方面各自所做的研究成果。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同志的重要助手之一、东南大学张光鉴教授向大会报告了他跟随钱学森同志研究相似论的情况。他指出,相似性是自然之道,这就是自复制,自组织,自相似。不但在线性系统、还是在非线性系统中都是这样。自然界是按照相似性来创造、组织、进化的。理解自然界的相似之道,对人们思维方式的科学化大有帮助。
南京大学杜国平博士提出了 " 哲思逻辑 " 的设想,即在经典命题逻辑的系统内,增加一个一元算子,定义引入两个一元算子,建立了一个经典命题逻辑的扩充系统。在该扩充系统内,既有遵守矛盾律而不遵守排中律的构造性否定算子,又有不遵守矛盾律而遵守排中律的弗协调否定算子,还有既不遵守矛盾律又不遵守排中律的变动否定算子。南京大学逻辑学博士生夏素敏则对道义逻辑中的第一个悖论 --" 罗斯悖论 " 进行了研究,通过语境原则的讨论和 " 悖论度 " 概念的引入,进一步澄清了罗斯悖论的实质及其方法论价值。
东南大学马雷教授讨论了科学理论创新的经验多样性标准问题,他指出追求理论的经验多样性对于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大学潘天群教授讨论了决策逻辑中的悖论。他指出,决策逻辑是社会科学的基础。在决策逻辑中存在着如下悖论:不确定的概然决策中的期望收益理论面临阿莱斯悖论和 " 交换悖论 " ;互动决策(博弈)中存在演绎性的逆向归纳法悖论,以及存在由纽柯姆难题改造而来的盖夫曼 -- 孔斯悖论;群体决策中存在著名的阿罗悖论,等等。对这些悖论的研究和消解将推动社会科学的发展,当然也推动逻辑学本身的发展。
四、逻辑教学
对于当前逻辑教学的开展,专家学者们也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张建军教授向大会通报了其主编教育部统编教材中学生逻辑教材《科学思维常识》的事项,现在教材与教参已经出版。江苏逻辑学会多位学者参加了教材和教参的编写工作。这是江苏逻辑界对全国中学逻辑教育所做的重要贡献,也表明逻辑学走向大众、走向社会的重大进展。
当前逻辑教学应教些什么?如何教?南京大学郁慕镛教授认为,逻辑教学要适应 MBA 、 MPA 、 GCT 和公务员招聘逻辑考试的需要,实现大转变。高校大多数专业,以及党校、干校的逻辑教学要从传授逻辑知识和考核逻辑知识为主,转变到培养和训练逻辑思维能力为主,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干部和青年学生的思维素质。东南大学陈爱华教授则提出,要对高技术时代的逻辑学教学进行综合改革,从转变教学理念、精心编写教材、深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课内外结合、快乐教学等方面入手,探索逻辑学教学改革的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逻辑精神。
会议由张桂岳会长总结,他说,这次会议的学术性和现实性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境界;会议充满了活力,参会人员老中青相结合,展示出我省逻辑研究的强大实力;会上,大家 " 文人相重 " ,各取所长,共同激励,达到了研讨和谐、思维和谐的喜人效果,展现了我省逻辑学会作为一个和谐学会的特征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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